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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

2023/11/24(GMT+8) 開放報名
一、主辦單位:僑務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教育部國教署、客家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 二、活動期間:自2024年7月6日至8月2日止,預計招募海外青年800位。 三、申請資格: (一)僑青: 1、需持有本會i僑卡,且報名時已就讀11年級以上且於於 2024年11 月30 日滿17 歲至2024 年 7 月 6 日未滿 25歲(出生日期於 1999 年 7 月 7 日至 2007 年 11 月 30 日間,以護照所載年齡為準)。 2、現居英語系國家(非英語系國家者需具以英語為母語,或報名時須檢附英文檢定B2以上證明),並能以簡單中文溝通者。 3、報名客籍志工者須由僑居地客家社團推薦,報名時請備註客籍祖居地。 4、前曾參加英語服務營者亦可報名參加,惟以未曾參加過英語服務營者優先錄取。 (二)歐美地區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學員或主流學校任教臺裔教師推薦學生: 1、報名時無須持有i僑卡,其餘資格比照僑青。 2、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推薦之學員報名時須檢附教師推薦信。 3、歐美地區主流學校任教臺裔華語教師,每人可推薦2名學生參加,學生報名時須檢附教師推薦信。 四、報名作業: (一)報名時間:臺灣時間2023年11月24日起至2024年3月10日截止。 (二)報名方式:於報名截止日前至僑務活動報名系統報名(https://register.ocac.gov.tw/cht/index.php?/sign/2024summer),並將下列文件電子掃描檔上傳至報名系統「繳交文件」欄位。 1.經申請人及其家長簽章之營隊規則及規範評核表。 2.經申請人及其家長簽章之肖像授權同意書及著作財產權授權書(滿18歲者則免家長簽名)。 3.經申請人簽章之數位證書系統隱私權聲明暨個資蒐集處理授權書(滿18歲者則免家長簽名)。 4.醫療保險證明影印本。 5.僑居國護照影印本。 6.自傳(自傳內容請彰顯個人特質與性向,如社團活動領導能力、具教育或英語教學及社工專長、經驗及背景),並檢附最近6個月內拍攝的1.5吋半身照片1張。 7.志工服務證明、工作證明或其他重要成就、殊榮、事蹟及資格等佐證資料(報名時檢附上述證明得優先錄取,無則免附)。 8.包含在校期間所有學期成績之正式成績單1份(並另申請一份複本備用)。 9.非現居於英語系國家者需檢附英語檢定B2以上證明(詳附件英語檢定考試對照表)。 10.教師推薦信(以僑青身分報名免附)。 (三)錄取通知訂於2024年4月19日公告,錄取者應於5月10日前回覆同意參加或不克參加並上傳機票購票證明及健康證明表,倘逾期未獲回覆或上傳上述資料,則視同放棄參加。 五、活動內容: (一)第1週:英語教學培力。 (二)第2、3週:前往全國國中及國小,從事英語教學志願服務(教學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每天8小時)。 (三)5日:臺灣文化參訪。 六、活動費用: (一)主辦單位負擔費用:志工在營隊期間之膳宿及團體交通、行政等費用,另為每位志工投保新臺幣400萬元意外險及新臺幣40萬元意外醫療險。 (二)志工自行負擔費用: 1.僑居地往返臺灣之旅費。 2.醫療保險理賠額度以上之醫療費用。 3.提前報到或延後離營之膳宿及其他費用。 4.其他個人費用。 七、護照及簽證:所持護照效期須在6個月以上,方可核准入境。另依所持護照有不同的免簽天數。參加者若欲延長停留期間致在臺總天數超過30~90天的免簽停留天數,將無法適用免簽證或落地簽證,請事先向我駐外館處申辦適當停留期限之簽證持憑來臺,否則若發生無法延長停留狀況,主(承)辦單位將不負任何責任。 八、權利義務: (一)活動期間住宿以4~6人為原則。 (二)本活動係屬國際服務義工性質,非參訪活動,教學服務期間,所分發之服務學校有可能屬於偏遠或教學資源落差較大的地區,其生活及住宿環境有一定落差,期望志工藉由教學服務深度體驗並融入在地文化,期以建立志工正確服務認知。 (三)本會保留審核、錄取及分發志工之權利,各錄取志工一經本會分發服務學校後,恕無法接受更改學校之請求。 (四)凡經錄取且參與服務者,除身體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均須完成英語教學營隊服務;全程參與前3週活動,無違反主(承)辦單位或服務學校之各項規定者,將由主辦單位頒發80小時之中英文服務證明。 九、報名事項如有疑義,以中文簡章為主。
活動開始 2024/07/06(GMT+8) 活動結束 2024/08/02(GMT+8)

112學年度戀念臺灣-海外僑民兒童或少年至校短期體驗計畫

2023/10/20(GMT+8) 開放報名
112學年度戀念臺灣-海外僑民兒童或少年至校短期體驗計畫 壹、計畫緣起 為使短期返國探親或辦事之海外僑民能安心將6至15歲子女帶回臺灣,增加其子女對臺灣文化習俗之認識,爰賡續辦理「戀念臺灣-海外僑民兒童或少年至校短期體驗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協助海外僑民兒童或少年,藉與國內同年齡兒童或少年共同學習的機會,領略臺灣風土及人情之美,進而認同臺灣文化,鏈結對臺灣的情感。 貳、計畫目標 一、讓隨家人短期回國之海外僑民兒童或少年在真實的教室情境中,與同齡之國內兒童或少年共同學習,體驗並領略華語文之美,藉此增進海外僑民兒童或少年華語文能力。 二、藉由國內外兒童或少年於課室互動交流的機會,協助海外僑民兒童或少年認識優質且多元的臺灣文化,提高其對臺灣的認同度。 參、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僑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僑委會) 肆、協辦單位:各地方政府。 伍、辦理期程 一、計畫期程:112年9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 二、體驗期程:113年3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止。 陸、報名期限:自臺灣時間本年10月20日起至11月12日截止。 柒、體驗對象:隨家人短期返國之6至15歲之海外僑民兒童或少年(以下簡稱體驗者),其父母任一人具中華民國國籍。 捌、實施辦法 一、由有意願帶子女返國參與體驗計畫之海外僑民(以下簡稱申請人)至僑委會「僑務活動報名系統」之報名頁面(https://register.ocac.gov.tw/cht/index.php?/sign/nostalgiafortaiwan),點選「登入」,註冊帳號並登入後填具申請表,向僑委會提出申請。 二、體驗者每人至多申請1次,到校體驗天數應以至少5個上課日,至多30個上課日為原則。 三、由僑委會暫定於112年12月31日前通知媒合成功申請人於113年1月15日前聯繫接待學校完成書面報到。 玖、注意事項 一、由有意願帶子女返國參與計畫之海外僑民事先協助體驗者申請i僑卡(i僑卡網址:https://icard.taiwan-world.net/tw/index)。 註冊i僑卡:https://icard.taiwan-world.net/tw/register i僑卡註冊示範:https://youtu.be/G1NYIhFT7wE 申請i僑卡時請併於系統中上傳填具之法定代理人簽名表(計畫附件1←點選下載/開啟,可併證明文件一同拍照上傳至「證明文件」欄)或E-mail至card@ocac.gov.tw i僑卡客服專線:886-2-2327-2929 E-mail:card@ocac.gov.tw 二、本案僅供體驗者至校短期體驗,接待學校不提供上放學交通接送及住宿事宜。 三、請申請人務必先行與「在臺聯絡人」溝通及告知參與本計畫,避免學校於後續連繫作業衍生爭議。 四、請申請人務必於113年1月15日前回傳資料表(計畫附件2←點選下載/開啟)予接待學校備查後,方為報到成功,未於時限內完成回報作業,視同棄權。申請人因故須放棄體驗,應主動通知接待學校或辦理單位,未通知者來年將不再受理申請。 五、請申請人自行為體驗者投保在校體驗期間意外險(含醫療險),活動期間若體驗者因宿疾復發或突發病症,送醫衍生之醫療等相關費用應自行負擔。 六、申請人應於體驗者到校體驗前兩週,主動與接待學校聯繫,並提供體驗者之護照影本及投保證明文件影本(意外險含醫療險)予接待學校,如有合理的特殊需求亦併同提前向校方說明,俾便校方及早因應安排相關事宜。 七、體驗者入班班級依申請表優先安排,惟接待學校仍可視整體校務運作及重大行事曆,並依體驗者實際學習情況及該校校務運作考量進行調整;申請表未填列年級別者,校方得依體驗者之年齡及語言程度等逕行安排。 八、媒合序位依報名先後,復依申請表志願序決定;各校均有接待員額上限,選填志願前,請務必詳閱學校基本資料。每學年核定之媒合員額將視該學年度報名情形及承辦學校可容納之學生人數進行調整,爰可能因前揭因素未能全數媒合成功。媒合成功者請配合後續各項體驗活動前置作業,俾使活動順利安全進行。 九、體驗者至校短期體驗不涉及學籍規定,不進行成績評量,並應遵守接待學校各項規定。在校期間,體驗者若有違反學校規定、無法配合學校各項學習活動或經學校評估無法適應者,學校得停止其體驗活動。 附件(點選開啟/下載): 1.112年度戀念臺灣體驗計畫接待學校名單 2.112年度戀念臺灣體驗計畫接待學校聯繫資訊 3.112年度戀念臺灣體驗計畫接待學校基本資料
活動開始 2024/03/01(GMT+8) 活動結束 2024/06/30(GMT+8)

2024年海外青年臺灣觀摩團-南半球地區梯次1

2023/10/23(GMT+8) 開放報名
2024年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臺灣觀摩團-第一梯次(南半球地區1) 招生簡介 一、目的 增進海外青年對中華民國臺灣發展之瞭解,並促進海內外青年互動交流,於返回僑居地後,成為僑社新生力量,增進中華民國臺灣與當地國之交流聯繫。 二、活動期間:明(113)年1月7日至1月20日。 三、報名資格 海外僑青:年滿16足歲至未滿25歲(以護照所載出生年月日為憑),目前居住於海外,須持有i僑卡,年齡計算至報名參加觀摩團開班日,具僑居國護照或僑居身分加簽,身心健康、學行良好,能適應團體生活之華裔青年均可報名。 四、活動內容: 國情與文化課程:介紹國情、經濟、教育、生活及文化研習等課程。 政經文化建設:參觀總統府、博物館、文化園區及創意產業園區。 產業參訪:參觀核心戰略產業及臺灣高科技產業。 參觀生態環境、國家公園、古蹟歷史及具特色之名勝美景。 參訪大學及青年交流。 五、報名程序及期限:即日起至本(112)年12月3日或人數額滿即截止。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本會「僑務活動報名系統」報名,可輸入網址(網址:http://register.ocac.gov.tw/)進行報名。 學員報名資料將採2階段審查,第1階段由駐外單位初審(倘無本會派駐人員地區,由本會僑務資訊兼轄駐外人員初審),第2階段由本會複審,並採隨報隨審。另定期發函各駐外館處及海外僑教中心通知錄取結果,及公告於「僑務活動報名系統」。 (二)入境簽證:申請人應檢具相關表件,依規定自行申辦入境簽證。 六、招收員額:70名。 七、報到 日期及地點:請參閱報到須知。 團員報到繳交學費及護照,領取學員證、研習手冊及分配住宿房間。 (三)費用: 1.學員自付費用: (1)學費:每人新臺幣11,000元,於報到時繳交承辦單位,中途離團者不予退費。 (2)團員個人往返機票費、簽證費、行李搬運費、零用金及個人需要之支出費用。 (3)團員個人來臺前在僑居地辦妥醫療保險之費用。 (4)活動期間團員個人疾病醫療費用及個人因素造成之損害賠償等費用(家長負連帶賠償責任)。 (5)提前報到或延後離開臺灣之膳宿及其他費用。 2.僑務委員會支應費用:支應每人新臺幣18,000元,包括教學、教材、參觀、訪問、膳宿、交通、行政及其他等費用。 八、注意事項 (一)團員於活動期間必須遵守本活動各項規定並接受團隊紀律管理,如有重大違規情事,僑務委員會得依規定予以退訓,團員及家長不得異議,且不得要求退還已繳交之活動費用。 (二)團員應於出發前在僑居地辦妥個人醫療保險,活動期間若宿疾復發或突發病症,送醫所需醫療等相關費用,應自行負擔,團員及其家長不得向僑務委員會或承辦單位提出任何要求。 (三)如有特殊疾病或其他可能發生身心重大不適症狀(例如心臟病、腦血管疾病、糖尿病、精神病、癲癇症、傳染病、懷孕等)恐影響正常參加活動者,請勿報名,否則如因此發生事故,應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涉。 (四)曾有吸毒、犯罪前科或其他品行不佳、不良行為者,不得報名。 (五)團員攜帶行李應簡單輕便,不得攜帶任何違禁品及保育類動物製品,切實遵照海關規定。 (六)各團依規定日期抵臺及返回僑居地,如因機位等因素必須提早或延後抵(離)臺者,其期間之一切費用自理。 (七)活動行程結束後,團員應返回僑居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以僑生、留學生身分留臺升學或居留。 (八)團員須全程參加活動,不得中途離團,若有特殊情形必須提前離團者,應由家長出具申請書載明原因,由駐外館處或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轉送僑務委員會核准後,通知承辦單位依程序辦妥離團手續後方可離團,否則一切後果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九)為使參加機會均等普及,以未曾來臺灣參加本活動為優先錄取。 (十)團員應穿著得體,建議可攜帶半正式休閒裝、皮鞋及球鞋等,以應各種場合穿著。 (十一)本會將視活動報名情形等因素保留是否辦理之權利;倘活動取消,將另行通知報名者,報名者已購之機票等費用僑務委員會不予補償。
活動開始 2024/01/07(GMT+8) 活動結束 2024/01/20(GMT+8)

2023年海外青年臺灣觀摩團-馬來西亞梯次

2023/03/29(GMT+8) 開放報名
2023年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臺灣觀摩團-.馬來西亞梯次 招生簡介 一、目的 增進海外青年對中華民國臺灣發展之瞭解,並促進海內外青年互動交流,於返回僑居地後,成為僑社新生力量,增進中華民國臺灣與當地國之交流聯繫。 二、活動期間:12月17日至12月30日。 三、報名資格 海外僑青:年滿16足歲至未滿25歲(以護照所載出生年月日為憑),目前居住於海外,須持有i僑卡,年齡計算至報名參加觀摩團開班日,具僑居國護照或僑居身分加簽,身心健康、學行良好,能適應團體生活之華裔青年均可報名。 四、活動內容: 國情與文化課程:介紹國情、經濟、教育、生活及文化研習等課程。 政經文化建設:參觀總統府、博物館、文化園區及創意產業園區。 產業參訪:參觀核心戰略產業及臺灣高科技產業。 參觀生態環境、國家公園、古蹟歷史及具特色之名勝美景。 參訪大學及青年交流。 五、報名程序及期限:即日起至10月29日或人數額滿即截止。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本會「僑務活動報名系統」報名,可輸入網址(網址:http://register.ocac.gov.tw/)進行報名。 學員報名資料將採2階段審查,第1階段由駐外單位初審(倘無本會派駐人員地區,由本會僑務資訊兼轄駐外人員初審),第2階段由本會複審,並採隨報隨審。另定期發函各駐外館處及海外僑教中心通知錄取結果,及公告於「僑務活動報名系統」。 (二)入境簽證:申請人應檢具相關表件,依規定自行申辦入境簽證。 六、招收員額:220名。 七、報到 日期及地點:請參閱報到須知。 團員報到繳交學費及護照,領取學員證、研習手冊及分配住宿房間。 (三)費用: 1.學員自付費用: (1)學費:每人新臺幣10,000元,於報到時繳交承辦單位,中途離團者不予退費。 (2)團員個人往返機票費、簽證費、行李搬運費、零用金及個人需要之支出費用。 (3)團員個人來臺前在僑居地辦妥醫療保險之費用。 (4)活動期間團員個人疾病醫療費用及個人因素造成之損害賠償等費用(家長負連帶賠償責任)。 (5)提前報到或延後離開臺灣之膳宿及其他費用。 (6)防疫費用:團員入境時,應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防疫規定,依規定如有相關費用,由學員自行負擔。 2.僑務委員會支應費用:支應每人新臺幣18,000元,包括教學、教材、參觀、訪問、膳宿、交通、行政及其他等費用。 八、注意事項 (一)團員於活動期間必須遵守本活動各項規定並接受團隊紀律管理,如有重大違規情事,僑務委員會得依規定予以退訓,團員及家長不得異議,且不得要求退還已繳交之活動費用。 (二)團員應於出發前在僑居地辦妥個人醫療保險,活動期間若宿疾復發或突發病症,送醫所需醫療等相關費用,應自行負擔,團員及其家長不得向僑務委員會或承辦單位提出任何要求。 (三)如有特殊疾病或其他可能發生身心重大不適症狀(例如心臟病、腦血管疾病、糖尿病、精神病、癲癇症、傳染病、懷孕等)恐影響正常參加活動者,請勿報名,否則如因此發生事故,應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涉。 (四)曾有吸毒、犯罪前科或其他品行不佳、不良行為者,不得報名。 (五)團員攜帶行李應簡單輕便,不得攜帶任何違禁品及保育類動物製品,切實遵照海關規定。 (六)各團依規定日期抵臺及返回僑居地,如因機位等因素必須提早或延後抵(離)臺者,其期間之一切費用自理。 (七)活動行程結束後,團員應返回僑居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以僑生、留學生身分留臺升學或居留。 (八)團員須全程參加活動,不得中途離團,若有特殊情形必須提前離團者,應由家長出具申請書載明原因,由駐外館處或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轉送僑務委員會核准後,通知承辦單位依程序辦妥離團手續後方可離團,否則一切後果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九)為使參加機會均等普及,以未曾來臺灣參加本活動為優先錄取。 (十)團員應攜帶正式服裝(男性備襯衫及領帶、女性備裙裝)、便服、皮鞋及球鞋等,以應各種場合穿著。 (十一)本會將視活動報名情形等因素保留是否辦理之權利;倘活動取消,將另行通知報名者,報名者已購之機票等費用僑務委員會不予補償。
活動開始 2023/12/17(GMT+8) 活動結束 2023/12/30(GMT+8)

2023年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臺灣學習體驗營-印尼B班

2023/08/31(GMT+8) 開放報名
僑 務 委 員 會 2023年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臺灣學習體驗營招生簡介 一、目的 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及加強僑生招生措施,讓海外青年瞭解臺灣優質的高等教育與技職教育環境,鼓勵其來臺升學,特辦理「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臺灣學習體驗營」(以下簡稱學習體驗營)活動。 二、報名資格 年滿14歲至20歲(以護照所載出生年月日為憑),須具有i僑卡,目前居住於海外,具僑居國護照或僑居身分加簽之海外青年均可報名。※本團為新增班別,已報名A班者請勿重複報名 三、活動日期、人數及地區:活動為期14天,112年12月16日至12月29日,預定人數(含隨團老師)36人,對象為印尼地區海外青年。 ※本團為B行程,參訪地點與課程內容與A班不同,如欲參加A班行程,請至A班網頁(網址:        https://register.ocac.gov.tw/cht/index.php?/sign/2023TEOCY-IC)報名 四、活動內容:  (一)政策宣導:國情簡介、僑務簡介、僑生招生宣導等等課程。  (二)臺灣人文探索課程:介紹臺灣人文風貌、文創園區、節慶民俗、文學        藝術等課程。  (三)生態環境探索及文化參訪:國家公園、古蹟歷史及具特色之名勝美景。  (四)產業參訪:參訪國家績優產業科技產業之企業、研發機構或適合青年      活動之創意行程。  (五)技職課程體驗與大學參訪。  (六)青年交流。 五、報名程序:  (一)報名及期限:自即日起至開班前3週或人數額滿即截止。  (二)報名方式:於報名截止日前至本會「僑務活動報名系統」(網址:        https://register.ocac.gov.tw/cht/index.php?/sign/2023TEOCY-IC-B)報名,學      員報名資料將由我國駐外館處及海外僑教中心進行初審,由本會進行      複審,並發函各駐外館處及海外僑教中心通知錄取結果,及公告於     「僑務活動報名系統」。 (三)入境簽證:申請人應檢具相關表件,依規定自行申辦入臺簽證。 六、報到 (一)日期及地點:請參閱報到須知。 (二)學員報到繳交學費及護照,領取學員證、研習手冊及分配住宿房間。 (三)費用:   1、學員自付費用:       (1)學費:每人新臺幣8,000元,於報到時繳交承辦單位,中途離團者不予退費。  (2)學員個人機票費、簽證費、行李搬運費、零用金。  (3)學員個人來臺前在僑居地辦妥醫療保險之費用。   (4)活動期間學員個人疾病醫療費用及個人因素造成之損害賠償等費用(家長負連帶賠償責任)。   2、僑務委員會補助費用: 每人新臺幣19,000元,支應教學、教材、參觀、訪問、膳宿、交通、行政及其他等費用。 七、注意事項 學員於活動期間必須遵守本活動各項規定並接受團隊紀律管理,如有重大違規情事,僑務委員會得依規定予以退訓,學員及家長不得異議。 學員應於出發前在僑居地辦妥個人醫療保險,活動期間學員若宿疾復發或突發病症,送醫所需醫療等相關費用,應自行負擔,團員及其家長不得向僑務委員會或承辦單位提出任何要求。 如有特殊疾病或其他可能發生身心重大不適症狀(例如心臟病、腦血管疾病、糖尿病、精神病、癲癇症、傳染病、懷孕等)恐影響正常參加活動者,請勿報名,否則如因此發生事故,應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涉。 曾有吸毒、犯罪前科或其他品行不佳、不良行為者,不得報名。 為使參加機會均等普及,以未曾來臺參加本活動者優先錄取,同一家庭以1人參加為原則,餘須列為候補,但多胞胎不受此限。 預定行程  
活動開始 2023/12/16(GMT+8) 活動結束 2023/12/29(GMT+8)

2023年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臺灣學習體驗營-印尼A班

2023/04/10(GMT+8) 開放報名
僑 務 委 員 會 2023年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臺灣學習體驗營招生簡介 一、目的 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及加強僑生招生措施,讓海外青年瞭解臺灣優質的高等教育與技職教育環境,鼓勵其來臺升學,特辦理「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臺灣學習體驗營」(以下簡稱學習體驗營)活動。 二、報名資格 年滿14歲至20歲(以護照所載出生年月日為憑),須具有i僑卡,目前居住於海外,具僑居國護照或僑居身分加簽之海外青年均可報名。 三、活動日期、人數及地區:活動為期14天,112年12月16日至12月29日,預定人數105人(含隨團老師),對象為印尼地區海外青年。 四、活動內容:  (一)政策宣導:國情簡介、僑務簡介、僑生招生宣導等等課程。  (二)臺灣人文探索課程:介紹臺灣人文風貌、文創園區、節慶民俗、文學        藝術等課程。  (三)生態環境探索及文化參訪:國家公園、古蹟歷史及具特色之名勝美景。  (四)產業參訪:參訪國家績優產業科技產業之企業、研發機構或適合青年      活動之創意行程。  (五)技職課程體驗與大學參訪。  (六)青年交流。 五、報名程序:  (一)報名及期限:自即日起至開班前3週或人數額滿即截止。  (二)報名方式:於報名截止日前至本會「僑務活動報名系統」(網址:        https://register.ocac.gov.tw/cht/index.php?/sign/2023TEOCY-IC)報名,學      員報名資料將由我國駐外館處及海外僑教中心進行初審,由本會進行      複審,並發函各駐外館處及海外僑教中心通知錄取結果,及公告於     「僑務活動報名系統」。 (三)入境簽證:申請人應檢具相關表件,依規定自行申辦入臺簽證。 六、報到 (一)日期及地點:請參閱報到須知。 (二)學員報到繳交學費及護照,領取學員證、研習手冊及分配住宿房間。 (三)費用:   1、學員自付費用:       (1)學費:每人新臺幣8,000元,於報到時繳交承辦單位,中途離團者不予退費。  (2)學員個人機票費、簽證費、行李搬運費、零用金。  (3)學員個人來臺前在僑居地辦妥醫療保險之費用。   (4)活動期間學員個人疾病醫療費用及個人因素造成之損害賠償等費用(家長負連帶賠償責任)。   2、僑務委員會補助費用: 每人新臺幣19,000元,支應教學、教材、參觀、訪問、膳宿、交通、行政及其他等費用。 七、注意事項 學員於活動期間必須遵守本活動各項規定並接受團隊紀律管理,如有重大違規情事,僑務委員會得依規定予以退訓,學員及家長不得異議。 學員應於出發前在僑居地辦妥個人醫療保險,活動期間學員若宿疾復發或突發病症,送醫所需醫療等相關費用,應自行負擔,團員及其家長不得向僑務委員會或承辦單位提出任何要求。 如有特殊疾病或其他可能發生身心重大不適症狀(例如心臟病、腦血管疾病、糖尿病、精神病、癲癇症、傳染病、懷孕等)恐影響正常參加活動者,請勿報名,否則如因此發生事故,應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涉。 曾有吸毒、犯罪前科或其他品行不佳、不良行為者,不得報名。 為使參加機會均等普及,以未曾來臺參加本活動者優先錄取,同一家庭以1人參加為原則,餘須列為候補,但多胞胎不受此限。 預定日程表(下載)
活動開始 2023/12/16(GMT+8) 活動結束 2023/12/29(GMT+8)

2023年海外青年臺灣觀摩團-南半球地區梯次

2023/03/29(GMT+8) 開放報名
2023年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臺灣觀摩團-.南半球地區梯次 招生簡介 一、目的 增進海外青年對中華民國臺灣發展之瞭解,並促進海內外青年互動交流,於返回僑居地後,成為僑社新生力量,增進中華民國臺灣與當地國之交流聯繫。 二、活動期間:12月3日至12月16日。 三、報名資格 海外僑青:年滿16足歲至未滿25歲(以護照所載出生年月日為憑),目前居住於海外,須持有i僑卡,年齡計算至報名參加觀摩團開班日,具僑居國護照或僑居身分加簽,身心健康、學行良好,能適應團體生活之華裔青年均可報名。 四、活動內容: 國情與文化課程:介紹國情、經濟、教育、生活及文化研習等課程。 政經文化建設:參觀總統府、博物館、文化園區及創意產業園區。 產業參訪:參觀核心戰略產業及臺灣高科技產業。 參觀生態環境、國家公園、古蹟歷史及具特色之名勝美景。 參訪大學及青年交流。 五、報名程序及期限:即日起至10月22日或人數額滿即截止。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本會「僑務活動報名系統」報名,可輸入網址(網址:http://register.ocac.gov.tw/)進行報名。 學員報名資料將採2階段審查,第1階段由駐外單位初審(倘無本會派駐人員地區,由本會僑務資訊兼轄駐外人員初審),第2階段由本會複審,並採隨報隨審。另定期發函各駐外館處及海外僑教中心通知錄取結果,及公告於「僑務活動報名系統」。 (二)入境簽證:申請人應檢具相關表件,依規定自行申辦入境簽證。 六、招收員額:70名。 七、報到 日期及地點:請參閱報到須知。 團員報到繳交學費及護照,領取學員證、研習手冊及分配住宿房間。 (三)費用: 1.學員自付費用: (1)學費:每人新臺幣10,000元,於報到時繳交承辦單位,中途離團者不予退費。 (2)團員個人往返機票費、簽證費、行李搬運費、零用金及個人需要之支出費用。 (3)團員個人來臺前在僑居地辦妥醫療保險之費用。 (4)活動期間團員個人疾病醫療費用及個人因素造成之損害賠償等費用(家長負連帶賠償責任)。 (5)提前報到或延後離開臺灣之膳宿及其他費用。 (6)防疫費用:團員入境時,應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防疫規定,依規定如有相關費用,由學員自行負擔。 2.僑務委員會支應費用:支應每人新臺幣18,000元,包括教學、教材、參觀、訪問、膳宿、交通、行政及其他等費用。 八、注意事項 (一)團員於活動期間必須遵守本活動各項規定並接受團隊紀律管理,如有重大違規情事,僑務委員會得依規定予以退訓,團員及家長不得異議,且不得要求退還已繳交之活動費用。 (二)團員應於出發前在僑居地辦妥個人醫療保險,活動期間若宿疾復發或突發病症,送醫所需醫療等相關費用,應自行負擔,團員及其家長不得向僑務委員會或承辦單位提出任何要求。 (三)如有特殊疾病或其他可能發生身心重大不適症狀(例如心臟病、腦血管疾病、糖尿病、精神病、癲癇症、傳染病、懷孕等)恐影響正常參加活動者,請勿報名,否則如因此發生事故,應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涉。 (四)曾有吸毒、犯罪前科或其他品行不佳、不良行為者,不得報名。 (五)團員攜帶行李應簡單輕便,不得攜帶任何違禁品及保育類動物製品,切實遵照海關規定。 (六)各團依規定日期抵臺及返回僑居地,如因機位等因素必須提早或延後抵(離)臺者,其期間之一切費用自理。 (七)活動行程結束後,團員應返回僑居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以僑生、留學生身分留臺升學或居留。 (八)團員須全程參加活動,不得中途離團,若有特殊情形必須提前離團者,應由家長出具申請書載明原因,由駐外館處或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轉送僑務委員會核准後,通知承辦單位依程序辦妥離團手續後方可離團,否則一切後果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九)為使參加機會均等普及,以未曾來臺灣參加本活動為優先錄取。 (十)團員應攜帶正式服裝(男性備襯衫及領帶、女性備裙裝)、便服、皮鞋及球鞋等,以應各種場合穿著。 (十一)本會將視活動報名情形等因素保留是否辦理之權利;倘活動取消,將另行通知報名者,報名者已購之機票等費用僑務委員會不予補償。
活動開始 2023/12/03(GMT+8) 活動結束 2023/12/16(GMT+8)

2023年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語文研習班 (遠距視訊教學)– 印尼班

2023/09/01(GMT+8) 開放報名
2023年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語文研習班(遠距視訊教學) 印尼班–招生簡介 一、活動宗旨 為擴大提升海外青年華語文能力,促進112年度來臺升學及就讀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及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新僑生華語文聽、說、讀、寫及中文電腦輸入應用能力,加強臺灣就學生活適應能力,並強化對臺灣多元文化認識。 二、活動期間 (一) 本研習班每週六、日,每天2小時,總時數40小時,共7週。 (二) 本研習班上課時間為上午班,上課時間如下: 1、10月28日至11月26日,臺灣時間上午10時30至13時30分。 2、12月2日至12月10日,臺灣時間上午10時30分至13時。 三、參加資格: (一) 年滿14足歲至未滿20歲居住海外之青年,年齡計算至報名參加該活動開班日(以護照所載出生年月日為憑),報名資格出生日期為西元2003年10月29日至2009年10月28日。 (二)具僑居國護照或僑居身分加簽,目前居住於海外,有高度學習華語文意願者,且持有i僑卡者。 (三) 報名學員以具來臺升讀大學校院或112學年度報名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及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之新生為優先,報名時需附上我國駐外館處或保薦單位推薦信(若無則免附)。 四、招收員額:150名。 五、報名程序: (一) 報名及期限:即日起至9月23日或人數額滿截止。 (二) 報名方式:於報名截止日前至本會「僑務活動報名系統」(網址:https://register.ocac.gov.tw/cht)報名,學員報名資料將由我國駐外館處進行初審,由本會進行複審,錄取結果將公告於「僑務活動報名系統」。 六、課程內容 (一)華語文教學、文化課程、臺灣探索及本會臉書官方粉絲專業介紹。 (二)中文電腦輸入教學與網路應用課程: 課程搭配使用本會全球華文網(www.huayuworld.org)之資源與活動使學生透過課堂活動學習華語及電腦中文輸入。 (三)招生講座: 1、於網站上介紹來臺升學之管道(如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大學校院類型、各學群與未來出路及本會專班介紹(如「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二年制副學士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及「四年制產學合作學士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讓學員對來臺升學有初步認識。 2、為鼓勵學員來臺升學,承辦單位將另規劃1場升學講座,邀請國內在學僑生上線分享在臺就學經驗,認識臺灣讀書環境。每場次邀請2間以上國內大學校院在學僑生上線分享,每間學校至少1人。 (四)華語文能力測驗講座: 為鼓勵學員參加華語文能力測驗,舉辦華語文能力測驗講座,讓學員瞭解該測驗考試題型及用途。 七、研習特點 (一) 課程採密集式設計,依序增進學員聽、說、讀、寫及中文電腦輸入能力。 (二) 線上華語同步視訊課程(1位教師對10位以下學生),線上非同步自學預習與複習課程。 (三) 小班制,報名後參加華語文能力測驗快篩系統進行分級測驗,依學生程度分級授課,並安排線上口試,準確掌握學員程度。 (四) 研習結束後,針對各班結業成績前10%優異學員,本會將頒發獎狀及獎品,以茲鼓勵。 八、注意事項 (一)學員須自備電腦、網路、耳機及麥克風等。 (二)本研習班費用由僑務委員會負擔,研習期間必須遵守本活動各項規定,如有重大違規情事,僑務委員會得依規定予以退班。 (三)學員同步課程出席時數至少達總時數80%(不含始業式與結業式),完成分班及結業測驗,且學習評量及格者,本會將寄發中英文數位結業證書,並可取得40小時華語文學習時數。  
活動開始 2023/10/28(GMT+8) 活動結束 2023/12/10(GMT+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