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僑臺商推廣臺灣觀光產業商機參訪團

2023 OCAC Taiwan Tourism Industry Program for Overseas Compatriot Entrepreneurs

活動介紹

僑務委員會「2023年僑臺商推廣臺灣觀光產業商機參訪團」
報名須知
一、活動目的:
僑務委員會(以下稱本會)為加強全球僑臺商觀光產業企業負責人與國內相關政府部門及產業界之鏈結,以及增益僑臺商對當前國內觀光發展情勢之瞭解,規劃邀請從事觀光產業之僑臺商返臺參訪,期藉由僑臺商力量,共同協助推廣疫後觀光。
二、活動時間及內容:
(一)活動時間: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至8月4日(星期五),共5天4夜(7月31日上午報到、8月4日晚上賦歸)。
(二)活動內容:(本參訪團行程及內容為暫訂,確切課程表核錄後另行通知)全程計5天4夜,包括參訪「2023年臺灣美食展」、產業參訪與交流、推動我國觀光產業主管機關及團體組織拜會、商機媒合洽談會及專題演講等。


(本會保留依實際執行情形調整之權利。)
三、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24時止(臺灣時間)。
(二) 報名方式:於報名截止前至「僑務活動報名系統」活動網頁報名。(網址:https://register.ocac.gov.tw/)
四、參加對象:
具備中文溝通能力,從事觀光相關產業之僑居地商會重要幹部、具代表性企業負責人,並有意與國內相關業者合作或投資,能協助臺灣將相關產業拓銷至海外市場者,須經我駐外館處或本會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遴薦,共30人;倘不足10人報名,則不予開辦。
五、報名注意事項:
(一) 本次研習係採用本會「僑務活動報名系統」,請務必於報名截止日前在活動網頁報名完成報名程序,完成報名後仍須由駐外館處或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辦理資料初審(無本會駐外人員地區將逕由本會複審),並經本會複審後通知錄取團員,名單並函知各駐外館處或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二) 相關僑營事業從業人員及近2年未曾參加本會經貿研習班、參訪團(觀摩團)者優先。
(三) 同一家庭或同一公司限1人報名參加;為維護本參訪團紀律,不得攜伴(包含眷屬)隨同參加本活動。
(四) 錄取團員於接獲通知並依本會規定辦理「確認報到」相關事宜後始取得參訓資格。
六、錄取通知:經駐外館處或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完成資格初審,並經本會複審後,依報名順序核錄,通知各錄取團員,並函知各駐外館處或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七、費用負擔方式:
(一) 本會負擔:團員參與活動期間之膳食(不含7月31日早餐)、團體交通、參訪、保險(投保新臺幣200萬元之旅行平安險或意外險,並附加10%意外醫療險)及活動期間4晚住宿費用。
(二) 僑臺商自付費用:僑居地往返臺灣之機票費、自主防疫衍生之相關費用、返臺後機場至報到地點及活動結束後至機場之往返交通費。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 本團日程緊湊,請報名者衡量自身健康及體力狀況,以免活動期間不堪負荷,致影響活動流程;本活動須全程參與,除有特殊事由經本會同意者外,不得擅自脫隊行動,未能全程參與者請勿報名。
(二) 活動期間為參加人員投保新臺幣200萬元旅遊平安險或意外險,並附加10%之意外醫療險,參加人員如認不足,請自行斟酌額度加保;另在臺活動期間如因疾病就醫治療,應自行負擔所有醫療費用。
(三) 報名者請於接獲確認錄取後,再購買往返機票並配合我國入境及防疫各項規定,以維護其他團員健康。
(四) 以上若有未盡事宜,本會保留解釋權利。
九、本會聯絡人:
方瓊逸科員,電話:886-2-2327-2706;電子郵件:fabbit66@ocac.gov.tw
廖建勛科長,電話:886-2-2327-2702;電子郵件:golaliao@oca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