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半球地區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

English Teaching Volunteer Service Program for Overseas Youth from the Southern Hemisphere 2024

活動介紹

一、主辦單位:僑務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活動期間:自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19日止,預計招募海外青年32位。

三、申請資格:
(一) 報名者需持有本會i僑卡,報名時已就讀11年級以上且於2023年12月29日前年滿17歲,但未滿25歲(以護照所載年齡為準);報名資格出生年月日為1998年12月30日至2006年12月29日。
(二) 現居紐西蘭、澳洲、南非或其他南半球地區國家,並以英語為母語(非英語系國家者則需就讀以英語為主要教學語言之國際學校或檢附英文檢定B2以上證明),能以簡單中文溝通,身心健康、學行良好、能適應團體生活,具高度從事志願服務意願者為優先錄取對象,並能以簡單中文溝通者。
(三) 前曾參加英語服務營者亦可報名參加。

四、報名作業:
(一)報名時間:臺灣時間即日起至2023年10月5日截止(臺灣時間)。
(二)報名方式:採線上及紙本報名方式併行。
(三)報名步驟:
1.至僑務活動報名系統線上報名(https://register.ocac.gov.tw/cht/index.php?/sign/2024winter ),並將下列9項文件電子掃描檔上傳至報名系統「繳交文件」欄位。
   (1)自傳(自傳內容請彰顯個人特質與性向,如社團活動領導能力、具教育或教學及社工專長、經驗及背景),並檢附最近6個月內拍攝的1.5吋半身照片1張。
   (2)志工服務證明或其他重要成就、殊榮、事蹟及資格等佐證資料(如無則免附)。
   (3)包含在校期間所有學期成績之正式成績單或校外學習成果評量成績各1份(並另申請一份複本備用)。
   (4)僑居國護照影印本。
   (5)醫療保險證明影印本。
   (6)經申請人及其家長簽章之營隊規則及規範評核表。
   (7)經申請簽章之數位證書系統隱私權聲明暨個資蒐集處理授權書。
   (8)經申請及其家長簽章之肖像權同意書(滿18歲者則免家長簽名)。
   (9)經申請及其家長簽章之著作財產權授權書(滿18歲者則免家長簽名)。
2.列印報名表併同上列①自傳(含照片) ②志工服務證明或其他資料 ③成績單,於報名截止日前,送(寄)達居住地附近駐外館處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始完成報名作業。
(四)錄取通知訂於2023年10月27日發佈,錄取者應於2023年11月20日前至報名系統勾選同意參加或不克參加,並將健康證明表及已購買的機票影本或購票證明上傳至報名系統,倘逾期未獲回覆及上傳上述資料,則視同放棄參加。

五、活動內容:
(一) 2023年12月29日:接機(接機服務限桃園國際機場)、海外青年志工報到。
(二) 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1日:寶島參訪。
(三) 2024年1月2日至1月6日:始業式、教育訓練暨結業式。
(四) 2024年1月7日:志工至服務學校報到。
(五) 2024年1月8日至18日:在校服務及成果發表會。
(六) 2024年1月19日:送機(送機服務限桃園國際機場)。

六、活動費用:
(一) 主辦單位負擔費用:志工在營隊期間之膳宿及團體交通、行政等費用,另為每位志工投保新臺幣400萬元意外險及新臺幣40萬元意外醫療險。
(二) 志工自行負擔費用:
1. 僑居地至臺灣之往返旅費。
2. 醫療保險理賠額度以上之醫療費用。
3. 提前報到或延後離營之膳宿及其他費用。
4.其他個人費用。

七、簽證:所持護照效期須在6個月以上,方可核准入境。另依所持護照有不同的免簽天數。參加者若欲延長停留期間致在臺總天數超過30~90天的免簽停留天數,將無法適用免簽證或落地簽證,請事先向我駐外館處申辦適當停留期限之簽證持憑來臺,否則若發生無法延長停留狀況,主(承)辦單位將不負任何責任。

八、權利義務:
(一)活動期間住宿以4~6人為原則。
(二)本活動係屬國際服務義工性質,非參訪活動,教學服務期間,所分發之服務學校有可能屬於偏遠或教學資源落差較大的地區,其生活及住宿環境有一定落差,我們希望志工藉由教學服務深度體驗並融入在地文化,期以建立志工正確服務認知。
(三)本會保留審核、錄取及分發志工之權利,各錄取志工一經本會分發服務學校後,恕無法接受更改學校之請求。
(四)凡經錄取且參與服務者,除身體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均須完成英語教學營隊服務;全程參與教育訓練及英語教學服務,且無違反主(承)辦單位或服務學校之各項規定者,將由主辦單位頒發80小時之中英文服務證明。

九、報名事項如有疑義,以中文簡章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