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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活動報名系統
Overseas Community Affairs Council, R.O.C.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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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海外青年臺灣觀摩團-第五梯次-寒假南半球暨亞洲梯
2025 Overseas Youth Taiwan Study Tour-session 5 - Southern Hemisphere and Asia session
活動介紹
一、活動辦理目的
增進海外青年對中華民國臺灣發展之瞭解,並促進海內外青年互動交流,於返回僑居地後,成為僑社新生力量,增進中華民國臺灣與當地國之交流聯繫。
二、活動期間:每梯次為期2週。
(一)南半球地區:2025年1月7日至1月20日。(報名已截止)
(二)菲律賓:2025年6月14日至6月27日。
(三)印尼:2025年6月22日至7月5日。
(四)暑假歐洲亞洲加拿大:2025年8月1日至8月14日。
(五)寒假南半球暨亞洲梯:2025年12月21日至2026年1月3日。
三、報名資格
(一)海外僑青:年滿16足歲至未滿25歲華裔青年(以護照所載出生年月日為憑,年齡計算至報名參
加觀摩團開班日),目前居住於海外,須持有i僑卡,具僑居國護照或僑居身分加簽,身心健康、學行良好,能適應團體生活,並願意將來臺體驗之美好心得,於活動期間內透過影像及照片分享於社群平臺,提高臺灣 國際能見度。
(二)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及海外主流學校非華裔學生:
1.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可推薦25歲以下不限族裔青年團員參加(報名時須檢附上傳教師之推薦信)。
2.歐洲地區主流學校任教之現職臺裔中文教師,每人可推薦2名符合參加年齡、不限族裔之青年 (報名時須檢附上傳教師之推薦信)。
四、活動內容:
(一)國情與文化課程:介紹國情、經濟、教育、生活及文化研習等課程。
(二)政經文化建設:參觀總統府、博物館、文化園區及創意產業園區。
(三)產業參訪:安排五大信賴產業,包括半導體、人工智慧、軍工、安控及次世代通訊等產業。
(四)參觀生態環境、國家公園、古蹟歷史及具特色之名勝美景。
(五)參訪大學及青年交流。
(六)多媒體網路行銷課程。
五、報名程序及期限:
(一)各梯次報名時間:
1.南半球地區:2024年8月1日至11月15日或人數額滿即截止。
2.菲律賓:2025年2月1日至5月3日或人數額滿即截止。
3.印尼:2025年2月8日至5月10日或人數額滿即截止。
4.暑假歐洲亞洲加拿大:2025年4月1日至7月5日或人數額滿即截止。
5.寒假南半球暨亞洲梯:2025年3月1日至11月1日或人數額滿即截止。
(二)報名方式:
1.第一梯(南半球地區)、第四梯(暑假歐洲亞洲加拿大)及第五梯(寒假南半球暨亞洲梯)
採線上報名,請至本會「僑務活動報名系統」報名,可輸入網址(https://register.ocac.gov.tw/cht/index.php)進行報名,東南亞國家專梯(第二梯菲律賓、第三梯印尼)請逕洽所屬駐外館處報名。
2.團員報名資料將採2階段審查,第1階段由駐外單位初審(倘無本會派駐人員地區,由本會僑
務資訊兼轄駐外人員初審),第2階段由本會複審,並採隨報隨審。另定期發函各駐外館處及海外僑教中心通知錄取結果,及公告於「僑務活動報名系統」。
(三)入境簽證:申請人應檢具相關表件,依規定自行申辦入境簽證。
六、招收員額:
(一)南半球地區:70 (報名已截止)。
(二)菲律賓:180。
(三)印尼:150。
(四)暑假歐洲亞洲加拿大:80。
(五)寒假南半球暨亞洲梯:190。
七、報到
日期及地點:請參閱【報到須知】。
團員抵臺報到當天繳交學費(新臺幣)及護照,領取團員證、研習手冊及分配住宿房間。
(三)費用:
1.團員自付費用:
(1)
學費:每人新臺幣17,400元
,於報到時繳交承辦單位,中途離團者不予退費。
(2)團員個人往返機票費、簽證費、行李搬運費、零用金及個人需要之支出費用。
(3)團員個人來臺前在僑居地辦妥醫療保險之費用。
(4)活動期間團員個人疾病醫療費用及個人因素造成之損害賠償等費用(家長負連帶賠償責任)。
(5)提前報到或延後離開臺灣之膳宿及其他費用。
2.僑務委員會支應費用:支應每人新臺幣11,600元,包括教學、教材、參觀、訪問、膳宿、交通、行政及其他等費用。
八、注意事項
(一)團員於活動期間必須遵守本活動各項規定並接受團隊紀律管理,如有重大違規情事,僑務委員會得依規定予以退訓,團員及家長不得異議,且不得要求退還已繳交之活動費用。
(二)團員應於出發前在僑居地辦妥個人醫療保險,活動期間若宿疾復發或突發病症,送醫所需醫療等相關費用,應自行負擔,團員及其家長不得向僑務委員會或承辦單位提出任何要求。
(三)如有特殊疾病或其他可能發生身心重大不適症狀(例如心臟病、腦血管疾病、糖尿病、精神病、癲癇症、傳染病、懷孕等)恐影響正常參加活動者,請勿報名,否則如因此發生事故,應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涉。
(四)曾有吸毒、犯罪前科或其他品行不佳、不良行為者,不得報名。
(五)團員攜帶行李應簡單輕便,不得攜帶任何違禁品及保育類動物製品,切實遵照海關規定。
(六)各團依規定日期抵臺及返回僑居地,如因機位等因素必須提早或延後抵(離)臺者,其期間之一切費用自理。
(七)活動行程結束後,團員應返回僑居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以僑生、留學生身分留臺升學或居留。
(八)團員須全程參加活動,不得中途離團,若有特殊情形必須提前離團者,應由家長出具申請書載明原因,由駐外館處或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轉送僑務委員會核准後,通知承辦單位依程序辦妥離團手續後方可離團,否則一
切後果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九)為使參加機會均等普及,以未曾來臺灣參加本活動為優先錄取。
(十)團員應穿著得體,建議可攜帶半正式休閒裝、皮鞋及球鞋等,以應各種場合穿著。
(十一)本會將視活動報名情形等因素保留是否辦理之權利;倘活動取消,將另行通知報名者,報名者已購之機票等費用僑務委員會不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