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期北美地區僑社工作研討會

The 70th Seminar on Overseas Community Affairs of the North America

活動介紹

「第70期北美地區僑社工作研討會」報名須知

一、活動目標:強化北美地區僑社服務聯繫,培植僑社中堅領導人才。
二、活動內容:包含相關部會主管或各領域專家專題演講、本會業務單位與學員座談研討、各僑區學員個案分享僑務工作經驗及參訪活動等,為期6天5夜(詳細課程表核錄後另行通知)。
三、活動日期:臺北時間112年6月12日至17日(星期一至星期六)。
四、培訓人數:預計招收36名學員。
五、培訓對象:
(一)年滿25歲之北美地區現任僑社負責人或具發展潛力之工作幹部,能聽、說中文者,並以45歲以下青年為優先。
(二)近3年未曾回國參加本會各項研習及參訪團活動。
(三)認同中華民國、熱愛臺灣、支持我政府各項施政,並熱心參與僑社工作者。
(四)與主流社會互動良好,積極協助推動僑民外交者。
(五)對於僑務工作積極參與,具有貢獻者。
(六)專業領域表現傑出者。
六、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臺北時間112年3月20日至26日。
(二)報名方式:於報名截止前至本會「僑務活動報名系統」活動網頁報名(網址:https://register.ocac.gov.tw)。
七、報名注意事項:
(一)本次研習係採用本會「僑務活動報名系統」,請務必於報名截止日前在活動網頁完成報名程序,以利駐外單位及本會進行審核(※完成報名程序不等於錄取,錄取與否以駐外單位通知為準)。
(二)為公平分配名額,同一家庭不得有2人以上參加,且在臺研討會期間本會不招待眷屬。
(三)本活動日程緊湊,請報名者衡量自身健康及體力狀況,以免在臺研討會期間不堪負荷,影響研討會進行,且本活動須全程參與,除有特殊事由經本會同意者外,不得擅自脫隊行動,無法全程參與者請勿報名。
(四)報名者請於接獲錄取通知後,再購買往返機票(臨行前務請確認護照效期在6個月以上)並配合我國入境防疫規定;報到前或在臺研討會期間倘有疑似新冠肺炎(COVID-19)等不適症狀,請主動告知本會相關人員並停止參訓,以維護其他學員及服務人員健康。
(五)本活動如遇特別事故或報名人數不足,本會保留取消或更改活動的權利;所衍生之費用本會恕不受理。
八、接待原則:
(一)學員自行訂購由僑居地至臺北之往返機票,本會將依地區定額補助部分機票款(※購票實際金額低於補助金額者,以實付金額補助;如以信用卡點數兌換免費機票,不予補助),請學員備妥【正本】1.購票證明、2.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3.登機證等,以憑辦理,並於簽收個人領據(依實際付款金額填寫)後於在臺研討會期間核發。
(二)本研討會不提供接送機,學員請於6月12日(星期一)下午3時自行前往臺北福華飯店(地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60號,電話:+886-2-2700-2323)辦理報到。
(三)學員在臺研討會期間之膳宿、交通、參訪門票及保險費用(依旅行業管理規則第53條投保每位學員新臺幣200萬元意外險附加10%意外醫療險)等,由本會統籌安排。
(四)在臺研討會期間學員如因疾病就醫治療,應自行負擔所有費用;倘學員認前揭保險額度及項目不足,請依個人需求,自行加購。
(五)學員在臺研討會期間,由本會提供住宿,並以2人1房為原則,如申請1人1房,應事先提出需求,並自付差額。
九、本會聯絡人:
莊科長博智,電話:886-2-2327-2838;電子郵件:porch@ocac.gov.tw
蔡科員淑娟,電話:886-2-2327-2833;電子郵件:sctsai@oca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