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語文研習班(實體班)-全球班(第2期)

2024 Language Study Program for Compatriot Youth-Global Program (Class 2)

活動介紹

2024年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語文研習班(實體班)-全球班(第2期)招生簡介
 
 
一、活動宗旨
為擴大提升海外青年華語文能力,促進113年度來臺升學及就讀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及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新僑生華語文聽、說、讀、寫及中文電腦輸入應用能力,加強臺灣就學生活適應能力,並強化對臺灣多元文化認識。

二、活動期間
(一)本研習班每日以6小時計算,每週5天,3週班總時數90小時。
(二)本研習班上課時間如下: 6月25日至7月13日。

三、參加資格
參加資格:
(一)海外僑青:
年滿14足歲至未滿20歲居住海外之青年,年齡計算至報名參加該活動開班日(以護照所載出生年月日為憑),具僑居國護照或僑居身分加簽,目前居住於海外,身心健康、學行良好,有高度學習華語文意願者,並能適應團體生活,且持有i僑卡者。
優先錄取資格:報名學員以申請來臺升讀大學校院或報名113學年度四年制產學合作企業學士班及產學攜手合作專班之新生,附上申請就讀或報名佐證文件將優先錄取。
(二)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及海外主流學校非華裔學生(僅限報名全球班-第2期、全球班-第3期)。
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可推薦年滿14足歲至未滿20歲青年學員參加,報名時需附上教師推薦信。
歐美地區主流學校任教之現職臺裔中文教師,每人可推薦2名符合年滿14足歲至未滿20歲青年學員參加,不限族裔之青年,報名時附上教師推薦信。

四、招收員額:60名。青少年班(14-18歲)計40名,青年班(18-20歲)計20名。

五、報名程序
(一)報名及期限:1月10日起至3月18日或人數額滿即截止。
(二)報名方式:全球班(第2期)、全球班(第3期):於報名截止日前至本會「僑務活動報名系統」(網址:http://register.ocac.gov.tw/)報名。
(三)審核程序:學員報名資料將由我國駐外館處及海外僑教中心進行第1階段初審(倘無本會派駐人員地區,由本會僑務資訊兼轄人員初審),第2階段由本會進行複審,本會將定期發函各駐外館處及海外僑教中心通知錄取結果。
(四)請事先申備i僑卡,並將以下文件電子檔掃描上傳至報名系統「繳交文件」欄位:
1.個人照片電子檔。
2.有效期限內之僑居國護照影印本。
3.經申請人及其家長簽章之就學同意書。
4.經醫師簽章並註記檢查結果合格之健康證明檢查表(未施作胸部x光檢查肺結核、B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將不予受理)。
5.來臺升讀大學校院或報名113學年度四年制產學合作企業學士班及產學攜手合作專班之申請就讀或報名之佐證文件(如無則免附)。
6.教師推薦信(如無則免附)。
(五)入境簽證:所持護照效期須在6個月以上,方可核准入境,依所持護照有不同的免簽天數。參加者若欲延長停留期間致在臺總天數超過30~90天的免簽停留天數,將無法適用免簽證或落地簽證,請事先向我駐外館處申辦適當停留期限之簽證持憑來臺,否則若發生無法延長停留狀況,主(承)辦單位將不負任何責任。
本會將視活動情形等因素保留是否辦理之權利,倘活動取消,將另行通知報名者,報名者已購買之機票等費用本會不予補償。

六、課程內容
課程內容:
(一)華語文教學:採密集式課程設計,課程內容循序漸進以增進學員聽、說、讀、寫能力(每週20小時)。
(二)文化采風:包含書法、國畫、童玩、編織、紙藝、篆刻、扯鈴、功夫、民族舞蹈、原住民藝文(每週8小時,課程由學員依志願自由選修,惟視學員人數多寡調整開班)。
(三)中文電腦輸入教學與網路應用課程:課程搭配使用本會全球華文網(www.huayuworld.org)之資源與活動使學生透過課堂活動學習華語及電腦中文輸入(每週2小時)。
(四)晚間活動:安排晚自習、輔助教學或休閒活動。
(五)青年座談:安排本會僑生專班與學員進行座談,讓學員瞭解國內技職教育及未來自身職涯規劃。
(六)其他:臺灣生活體驗、影片欣賞、近郊參訪、學校參訪、3天2夜結業旅遊。

七、研習特點:
(一)課程採密集式設計,採雙向交流互動以提高學習興趣與成效。
(二)依華語程度分班授課,小班教學。
(三)聘請華語文、民俗文化專家授課,採用各項視廳設備輔助教學,以增進學習效果。
(四)體驗臺灣風土民情及文化特色。
(五)學員研習期間,於研習地點統一膳宿,活動期間住宿以4-6人為原則。
(六)教室、寢室均有空氣調節設備,固定休閒健身活動場所,並提供自助洗衣設備。
(七)研習學員應遵守各班期所訂相關生活規範,若未遵守相關規範情節嚴重致退營者,未來參與本研習活動須全額自費,本會將不予補助。

所有學員均須由父母或其指定親友提前出具證明始可外宿。

八、報名註冊
(一)日期:依照錄取通知規定辦理;如因故須延期報到者,應事先經受理報名單位僑務委員會同意,並以3天為限。
(二)地點:請參閱錄取通知。
(三)學員報到時應繳交入學同意函、學員自付額及護照(統一保管);並領取學員證、研習證及分配住宿房間(學員一律在研習地點住宿)。
(四)費用:本研習活動學員自費新臺幣(以下同)22,500元,僑務委員會支付15,000元。學員自付費用於報到時繳交承辦單位,中途離班者不予退費。

九、注意事項:
(一)學員於研習期間經測驗成績及格者,由本會製作具名中、英文結業證書,並註記華語文學習時數。
(二)研習期間必須遵守本活動各項規定,如有重大違規情事,本會得依規定予以退班,且不退還費用。
(三)研習場所禁止學員抽菸、喝酒,違反者依規定嚴處。
(四)參加研習學員應於出發前在僑居地辦妥個人醫療保險,研習期間若宿疾復發或突發送醫所需醫療等相關費用,應自行負擔,學員及家長不得向本會或承辦單位提出任何要求。
(五)如有特殊疾病或其他可能發生身體重大不適症狀(如心臟病、腦血管疾病、糖尿病、精神病、癲癇症、傳染疾病、活動前重大手術及懷孕等)恐影響正常參加活動者,請勿報名。

十、報名事項如有疑義,以中文簡章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