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僑臺商餐飲食品安全管理研習班

2024 OCAC Food and Beverage Safty Management Program for Overseas Compatriot Entrepreneurs

活動介紹

「2024年僑臺商餐飲食品安全管理研習班」
活動介紹及報名須知
一、研習目的:
食安議題向為全球社會所關注,特別是在餐飲經營管理上之重要性,為使從事餐飲食品生產加工及其相關產業的僑臺商從業人員體認食品衛生安全在管理制度上面的重要性,並加強與國內相關政府部門及產業界之鏈結,提升僑營事業競爭力,協助海內外優勢業者及資源互補對接,助益國內經濟發展及臺灣優勢技術產品開拓國際市場,邀請有意發展或目前經營餐飲相關產業之僑臺商返國研習、參訪及交流,創造產業商機。
二、研習日期及內容:
(一)113年6月24日(星期一)至6月28日(星期五),計5天4夜。
(二)預定日程表:(行程及內容為暫訂,確切日程表核錄後另行通知)全程計5天4夜,包括包括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專業課程、拜會我國食品安全相關機構、參觀2024年「臺北國際食品系列展」、企業參訪、商機交流洽談會及綜合座談等。

僑務委員會「2024年僑臺商餐飲食品安全管理研習班」預定日程表
活動日期:113年6月24日至6月28日(5天4夜)
日期 行程摘要 備註
6月24日
(星期一)               
上 午    一、學員報到
二、始業式/僑務委員會簡介、i僑卡、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說明及行程介紹(含學員自我介紹及活動說明及環境介紹)
 
中午 歡迎午宴  
下午 餐飲食品安全管理相關專業課程  
6月25日
(星期二)
全日 餐飲食品安全管理相關專業課程  
6月26日(星期三) 上午 機關(構)拜會  
下午 績優廠商或相關機構參訪  
6月27日
(星期四)
上午 績優廠商或相關機構參訪  
下午 商機交流洽談會/綜合座談  
晚上 結業式/惜別晚宴  
6月28日
(星期五)
上午 2024年臺北國際食品系列展
臺北南港展覽1館 & 2館   
下午 賦歸(午餐學員自理)  
註:本研習班行程及內容為暫訂,本會保留依實際執行情形調整之權利。

三、報名資格及培訓人數:
(一)報名資格:
具備中文溝通能力,且現具體從事商業投資、經營管理或專業技術人員。
持有本會i僑卡或同意本次報名併新申辦i僑卡者。
有意瞭解餐飲食品安全管理、提升所營事業及自身專業能力之海外僑臺商,且近2年未曾參加本會經貿研習班、參訪團(觀摩團)者優先。
(二)人數:36名,倘不足10人報名,則不予開辦。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4月30日24時止(臺灣時間)。
(二)報名方式:
1.請至本會「僑務活動報名系統」活動網頁網址(https://register.ocac.gov.tw)報名,務必於報名截止前完成報名程序;本次活動報名須由駐外館處或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完成遴薦資料初審,經本會複審後以電子郵件通知報名核錄結果,如未收到通知,請洽各駐外館處或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查詢。

2.本會就參加人員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等相關規範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規定辦理,請詳閱告知事項並勾選同意,俾利繼續辦理報名程序。
3.使用i僑卡帳號報名者將自動帶入部分個人資料(含中英文姓名、出生日期、性別、電郵信箱、i僑卡卡號及僑居國資訊等),以簡化報名作業流程;未以i僑卡帳號登入系統之持卡人,請務必正確填妥i僑卡卡號欄位;尚未辦理i僑卡之報名者請勾選同意申辦i僑卡,本會將依報名資料統一核發i僑卡。
五、研習費用負擔方式:
(一)本會負擔參加學員活動期間之課程、膳食(不含6月24日早餐、6月28 日午、晚餐)、團體交通、參訪、保險及研習期間4晚住宿費用。
(二)研習期間住宿2人1房,如需提前入住、延後退房或自付差額代訂單人房,應事先提出,並視飯店住房安排,相關費用由學員自行負擔。
(三)學員自付費用:僑居地往返臺灣之機票費、前往報到地點及活動結束至機場等地之往返交通。
(四)活動期間為參加人員投保新臺幣200萬元旅遊平安險或意外險,並附加10%之意外醫療險,參加人員如認不足,請自行斟酌額度加保;另在臺活動期間如因疾病就醫治療,應自行負擔所有醫療費用。
六、證書核發:
學員於研習期間請假(含缺席)未逾課程總時數五分之一,且請假均事先通知並經僑務委員會同意者,將核發結業證書(原則同意核發數位證書,或選擇核發紙本證書,請詳閱數位證書隱私權相關內容後勾選)。
七、注意事項:
(一)同一家庭或同一公司限1人報名參加;為維護本研習班紀律,不得攜伴(包含眷屬)隨同參加本活動。
(二)錄取學員於接獲通知並依本會規定向承辦單位辦理「確認報到」相關事宜後始取得參訓資格。
(三)本研習日程緊湊,請報名者衡量自身健康及體力狀況,以免活動期間不堪負荷,致影響學習;為避免浪費培訓資源,學員應全程參訓,除有特殊事由經本會同意者外,不得擅自脫隊行動,未能全程參與者請勿報名。
(四)報名者請於接獲確認錄取後,再購買往返機票。另報到前或活動期間倘有疑似新冠肺炎(COVID-19)等不適症狀,請主動告知本會或承辦單位人員並停止參訓,以維護其他學員健康。
(五)以上若有未盡事宜,本會保留解釋權利。
八、本會聯絡人:
張希賢專員,聯絡電話:+886-2-2327-2720,電子郵件:cien318@ocac.gov.tw
鍾佩珍科長,聯絡電話:+886-2-2327-2703,電子郵件:peichen@oca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