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
2025/11/25(GMT+8) 開放報名一、主辦單位:僑務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客家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
二、活動期間:自2026年7月4日至7月31日止,預計招募海外青年450位。
三、申請資格:
(一)僑青:
1、需持有本會i僑卡,於報名時已就讀11年級以上,且於2026年11 月30 日滿17 歲,至2026 年 7 月 4 日未滿 25歲(出生日期於 2001年 7 月 5日至 2009 年 11 月 30 日間,以護照所載年齡為準)。
※i僑卡申請網址:https://icard.taiwan-world.net/tw/index
【於i僑卡申請及僑務活動報名系統註冊時,「服務據點」欄位請優先選擇貴地區鄰近之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僑務組或僑務秘書,查詢網址:https://gov.tw/iMc(中文);https://gov.tw/kYY(英文)】
※i僑卡客服專線及客服電郵:886-2-2327-2929;card@ocac.gov.tw
2、現居英語系國家(非英語系國家者報名時需具備以英語為母語或英文檢定B2以上證明),並能以簡單華語文溝通者。
3、報名客籍志工者須由僑居地客家社團推薦,報名表單請備註在臺客籍祖居地。
4、前曾參加英語服務營者亦可報名參加,惟以未曾參加過英語服務營者優先錄取,倘尚有名額,前曾參加者擇優錄取。
(二)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學員或主流學校任教臺裔教師推薦學生:
1、報名時毋須持有i僑卡,其餘資格比照僑青。
2、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推薦之學員報名時須檢附教師中文推薦信。
3、主流學校任教臺裔華語教師,每人可推薦2名學生參加,學生報名時須檢附教師中文推薦信。
※ 請推薦人依「推薦信撰寫須知」據以書寫,完成後請推薦人直接寄至本會電子郵件信箱ocactree@ocac.gov.tw,「推薦信撰寫須知」如下:
(1) 為清楚辨識所推薦學生,務請寫明:A.學生來自地區;B.就讀學校;C.中英文姓名;D.推薦該位學生理由。
(2) 為辨別教師是否具備撰推薦信之資格,請教師簡述自身符合臺裔華語教師身分相關資訊。
四、報名作業:
(一)報名時間:2025年11月25日起至2026年3月1日截止(臺灣時間)。
(二)報名方式:於報名截止日前至僑務活動報名系統報名(https://register.ocac.gov.tw/cht/index.php?/sign/2026summer),並將下列文件電子掃描檔上傳至報名系統。
1.經申請人及其家長簽章之營隊規則(簽名請以正楷書寫中文或英文)。
2.僑居國護照或永久居留證明影印本。
3.自傳(詳附件自傳範本,內容請彰顯個人特質、性向及背景,如社團活動領導能力、團隊合作與團體生活經驗、具教育或英語教學及社工專長、志工服務經驗等,請參考自傳範本),並檢附最近6個月內拍攝的1.5吋半身照片電子檔1張。
4.成績單(9年級以上在校期間所有學期成績)。
5.志工服務證明、工作證明或其他重要成就、殊榮、事蹟及資格等佐證資料(報名時檢附上述證明得優先錄取,無則免附)。
6.非現居於英語系國家者需檢附英語檢定B2以上證明(詳附件英語檢定考試對照表)。
7.教師推薦信(以僑青身分報名免附,另推薦信請由教師直接寄至本會電子郵件信箱:ocactree@ocac.gov.tw,主旨請註明「2026年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教師推薦信」)。
(三)報名資料將採2階段審查,第1階段由駐外單位初審(倘無本會派駐人員地區,由本會僑務資訊兼轄駐外人員初審),第2階段由本會複審,錄取通知訂於2026年4月2日公告於僑務活動報名系統,駐外單位將於4月18日前聯繫核錄志工確認參加意願。本活動承辦單位預計於4月20日寄發志工報到須知(包含接送機及生活事項調查等),核錄志工應於5月10日前將以下文件電子檔繳交本活動承辦單位,倘逾期未繳交,視同放棄參加(以臺灣時間為原則)。
1.機票影本或購票證明。
2.健康證明表。
3.醫療保險證明影印本(可申請海外就醫給付之醫療保險)。
4.經申請人與家長簽章之肖像授權同意書及錄取志工行前通知注意事項各1份(簽名請以正楷書寫中文或英文)。
※ 本會駐外單位聯繫資訊查詢:
https://gov.tw/iMc(中文);https://gov.tw/kYY(英文)
五、活動內容:
(一)第1週:教育訓練週(英語教學培力)。
(二)第2、3週:在校服務週(前往全國國中及國小,從事英語教學志願服務,教學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每天8小時,平日課後及週末時段仍須全程參與,配合團體行動)
(三)第4週(5日):寶島參訪週(臺灣文化及景點參訪)。
六、活動費用:
(一)主辦單位負擔費用:志工在營隊期間之膳宿及團體交通、行政等費用,另為每位志工投保新臺幣400萬元意外險及新臺幣40萬元意外醫療險。
(二)志工自行負擔費用:
1.僑居地往返臺灣之旅費。
2.醫療保險理賠額度以上之醫療費用。
3.提前報到或延後離營之膳宿及交通等費用。
4.其他個人費用。
七、護照及簽證:所持護照效期須在6個月以上,方可核准入境。另依所持護照有不同的免簽天數。參加者若欲延長停留期間致在臺總天數超過30~90天的免簽停留天數,將無法適用免簽證或落地簽證,請事先向我駐外館處申辦適當停留期限之簽證持憑來臺,否則若發生無法延長停留狀況,主(承)辦單位將不負任何責任。
八、權利義務:
(一)活動期間住宿以同性4~6人同住為原則,且均有分配至上舖床位之可能,除行動不便外,不得要求更換。
(二)本活動係屬國際服務義工性質,非參訪活動,教學服務期間時值臺灣夏季,氣候炎熱潮濕,環境易生蚊蟲,所分發之服務學校有可能屬於偏遠或教學資源落差較大的地區,其生活及住宿環境有一定落差,期望志工藉由教學服務深度體驗並融入在地文化,期以建立志工正確服務認知。
(三)本會保留審核、錄取及分發志工之權利,各錄取志工一經本會分發服務學校後,恕無法接受更改學校之請求。
(四)如有特殊疾病(包括心臟病、腦血管疾病、糖尿病、精神病癲癇症、傳染疾病)或其他可能發生身體或心理不適症狀(如懷孕、過敏或憂鬱症等)足以影響活動之進行者,請勿報名參加。
(五)志工於活動期間必須遵守營隊規則,除身體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均須完成英語教學營隊服務;全程參與前3週活動,無違反主(承)辦單位或服務學校之各項規定者,將由主辦單位頒發80小時之中英文服務證明。志工如有違反營隊規則,主(承)辦單位或服務學校(單位)有權中止其繼續參加活動,並通知志工家長及在臺監護人或親友帶回,且不予核發志工服務證明。
九、報名事項如有疑義,以中文簡章及本會答覆說明為主。
※ 建議使用個人(桌上)電腦進行報名,避免因使用手機或平板可能造成資料傳輸不完整情形。
活動開始
2026/07/04(GMT+8)
活動結束
2026/07/31(GMT+8)
➤
2026年海外青年臺灣觀摩團-第一梯次-南半球暨亞洲梯1(測試)
僅限i僑卡會員報名
2025/11/06(GMT+8) 開放報名
一、活動辦理目的
增進海外青年對中華民國臺灣發展之瞭解,並促進海內外青年互動交流,於返回僑居地後,成為僑社新生力量,增進中華民國臺灣與當地國之交流聯繫。
二、活動期間:2026年1月6日至1月26日(3週)
三、報名資格
(一)海外僑青:年滿16足歲至未滿25歲華裔青年(以護照所載出生年月日為憑,年齡計算至該梯梯次活動開始日),目前居住於南半球及亞洲(緬甸、菲律賓、印尼及馬來西亞等具專梯國家除外),須持有i僑卡,具僑居國護照或僑居身分加簽,身心健康、學行良好,能適應團體生活,並願意將來臺體驗之美好心得,於活動期間內透過影像及照片分享於社群平臺,提高臺灣國際能見度。
(二)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及海外主流學校非華裔學生:
1.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可推薦25歲以下不限族裔青年團員參加(報名時須檢附上傳教師之推薦信)。
2.主流學校任教之現職臺裔中文教師,每人可推薦2名符合參加年齡、不限族裔之青年 (報名時須檢附上傳教師之推薦信)。
四、活動內容:
(一)國情與文化課程:介紹國情、經濟、教育、生活及文化研習等課程。
(二)政經文化建設:參觀總統府、博物館、文化園區及創意產業園區。
(三)產業參訪:安排五大信賴產業,包括半導體、人工智慧、軍工、安控及次世代通訊等產業。
(四)參觀生態環境、國家公園、古蹟歷史及具特色之名勝美景。
(五)參訪大學及青年交流。
五、報名程序及期限: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或人數額滿截止。
(二)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
2.學員報名資料將採2階段審查,第1階段由駐外單位初審(倘無本會派駐人員地區,由本會僑務資訊兼轄駐外人員初審),第2階段由本會複審,並採分批審查。錄取結果函送各駐外館處及海外僑教中心通知申請人,申請人亦可於報名截止後至「僑務活動報名系統」查詢錄取結果
(三)入境簽證:申請人應檢具相關表件,依規定自行申辦入境簽證。
六、招收名額:70。
七、報到
日期及地點:核錄後請依【報到須知】於指定時間前往集合地點。
學員抵臺報到當天繳交團費(新臺幣)及護照,領取團員證、研習手冊及分配住宿房間。
(三)費用:
1.學員自付費用:
(1)團費:每人新臺幣32,613元,於報到時繳交承辦單位,中途離團或因故延後抵達者均不予退費。
(2)學員個人往返機票費、簽證費、行李搬運費、零用金及個人需要之支出費用。
(3)學員來臺前應在僑居地辦妥醫療保險之費用。
(4)活動期間學員個人疾病醫療費用及個人因素造成之損害賠償等費用(家長負連帶賠償責任)。
(5)提前報到或延後離開臺灣之膳宿及其他費用。
2.僑務委員會支應費用:每人新臺幣21,742元,包括活動期間教學、教材、參觀、訪問、膳宿、交通、行政及其他等費用。
八、注意事項
(一)學員於活動期間必須遵守本活動各項規定並接受團隊紀律管理 (如「生活公約」),如有違法或重大違規情事,僑務委員會得依規定予以退訓,學員及家長不得異議,且不得要求退還已繳交之活動費用。註:「生活公約」於報到前另行發送。
(二)學員應於出發前在僑居地辦妥個人醫療保險,活動期間若宿疾復發或突發病症,送醫所需醫療等相關費用,應自行負擔,學員及其家長不得向僑務委員會或承辦單位提出任何要求。
(三)如有特殊疾病或其他可能發生身心重大不適症狀(例如心臟病、腦血管疾病、糖尿病、精神病、癲癇症、傳染病、懷孕等,傳染病詳見我國衛生福利部網站公告,網址參見「研習同意書」),恐影響正常參加活動或導致他人罹病者,請勿報名,否則如因此發生事故,應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涉。
(四)曾有吸毒、暴力、犯罪前科或其他品行不佳、不良行為者,不得報名。
(五)學員攜帶行李應簡單輕便,不得攜帶任何違禁品及保育類動物製品,切實遵照海關規定。
(六)各團依規定日期抵臺及返回僑居地,如因機位等因素必須提早抵臺或延後離臺者,其期間之一切費用自理:至延後抵達或提早離團之交通接駁得由承辦單位協助安排,惟費用需學員自理。
(七)活動行程結束後,學員應返回僑居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以僑生、留學生身分留臺升學或居留。
(八)學員須全程參加活動,不得中途離團,若有特殊情形必須提前離團者,應由家長出具申請書載明原因,由駐外館處或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轉送僑務委員會核准後,通知承辦單位依程序辦妥離團手續後方可離團,否則一切後果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九)為使參加機會均等普及,以未曾來臺灣參加本活動為優先錄取。另同一家庭2人以上同時報名,以1人參加為原則,餘須列為候補,但多胞胎不受此限,惟本會得審酌資源分配、名額及目的效益等面向決定是否擇一錄取。
(十)團員應穿著得體,建議可攜帶半正式休閒裝、皮鞋及球鞋等,以應各種場合穿著。
(十一)本會將視活動報名情形等因素保留是否辦理之權利;倘活動取消,將另行通知報名者;未正式核錄前請勿預先購買機票,否則活動取消,報名者已購之機票等費用僑務委員會不予補償。
活動開始
2026/01/06(GMT+8)
活動結束
2026/01/26(GMT+8)
➤
2026年海外青年臺灣觀摩團-第一梯次-南半球暨亞洲梯1
僅限i僑卡會員報名
2025/10/09(GMT+8) 開放報名
一、活動辦理目的
增進海外青年對中華民國臺灣發展之瞭解,並促進海內外青年互動交流,於返回僑居地後,成為僑社新生力量,增進中華民國臺灣與當地國之交流聯繫。
二、活動期間:2026年1月6日至1月26日(3週)
三、報名資格
(一)海外僑青:年滿16足歲至未滿25歲華裔青年(以護照所載出生年月日為憑,年齡計算至該梯梯次活動開始日),目前居住於南半球及亞洲(緬甸、菲律賓、印尼及馬來西亞等具專梯國家除外),須持有i僑卡,具僑居國護照或僑居身分加簽,身心健康、學行良好,能適應團體生活,並願意將來臺體驗之美好心得,於活動期間內透過影像及照片分享於社群平臺,提高臺灣國際能見度。
(二)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及海外主流學校非華裔學生:
1.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可推薦25歲以下不限族裔青年團員參加(報名時須檢附上傳教師之推薦信)。
2.主流學校任教之現職臺裔中文教師,每人可推薦2名符合參加年齡、不限族裔之青年 (報名時須檢附上傳教師之推薦信)。
四、活動內容:
(一)國情與文化課程:介紹國情、經濟、教育、生活及文化研習等課程。
(二)政經文化建設:參觀總統府、博物館、文化園區及創意產業園區。
(三)產業參訪:安排五大信賴產業,包括半導體、人工智慧、軍工、安控及次世代通訊等產業。
(四)參觀生態環境、國家公園、古蹟歷史及具特色之名勝美景。
(五)參訪大學及青年交流。
五、報名程序及期限: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或人數額滿截止。
(二)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
2.學員報名資料將採2階段審查,第1階段由駐外單位初審(倘無本會派駐人員地區,由本會僑務資訊兼轄駐外人員初審),第2階段由本會複審,並採分批審查。錄取結果函送各駐外館處及海外僑教中心通知申請人,申請人亦可於報名截止後至「僑務活動報名系統」查詢錄取結果
(三)入境簽證:申請人應檢具相關表件,依規定自行申辦入境簽證。
六、招收名額:70。
七、報到
日期及地點:核錄後請依【報到須知】於指定時間前往集合地點。
學員抵臺報到當天繳交團費(新臺幣)及護照,領取團員證、研習手冊及分配住宿房間。
(三)費用:
1.學員自付費用:
(1)團費:每人新臺幣32,613元,於報到時繳交承辦單位,中途離團或因故延後抵達者均不予退費。
(2)學員個人往返機票費、簽證費、行李搬運費、零用金及個人需要之支出費用。
(3)學員來臺前應在僑居地辦妥醫療保險之費用。
(4)活動期間學員個人疾病醫療費用及個人因素造成之損害賠償等費用(家長負連帶賠償責任)。
(5)提前報到或延後離開臺灣之膳宿及其他費用。
2.僑務委員會支應費用:每人新臺幣21,742元,包括活動期間教學、教材、參觀、訪問、膳宿、交通、行政及其他等費用。
八、注意事項
(一)學員於活動期間必須遵守本活動各項規定並接受團隊紀律管理 (如「生活公約」),如有違法或重大違規情事,僑務委員會得依規定予以退訓,學員及家長不得異議,且不得要求退還已繳交之活動費用。註:「生活公約」於報到前另行發送。
(二)學員應於出發前在僑居地辦妥個人醫療保險,活動期間若宿疾復發或突發病症,送醫所需醫療等相關費用,應自行負擔,學員及其家長不得向僑務委員會或承辦單位提出任何要求。
(三)如有特殊疾病或其他可能發生身心重大不適症狀(例如心臟病、腦血管疾病、糖尿病、精神病、癲癇症、傳染病、懷孕等,傳染病詳見我國衛生福利部網站公告,網址參見「研習同意書」),恐影響正常參加活動或導致他人罹病者,請勿報名,否則如因此發生事故,應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涉。
(四)曾有吸毒、暴力、犯罪前科或其他品行不佳、不良行為者,不得報名。
(五)學員攜帶行李應簡單輕便,不得攜帶任何違禁品及保育類動物製品,切實遵照海關規定。
(六)各團依規定日期抵臺及返回僑居地,如因機位等因素必須提早抵臺或延後離臺者,其期間之一切費用自理:至延後抵達或提早離團之交通接駁得由承辦單位協助安排,惟費用需學員自理。
(七)活動行程結束後,學員應返回僑居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以僑生、留學生身分留臺升學或居留。
(八)學員須全程參加活動,不得中途離團,若有特殊情形必須提前離團者,應由家長出具申請書載明原因,由駐外館處或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轉送僑務委員會核准後,通知承辦單位依程序辦妥離團手續後方可離團,否則一切後果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九)為使參加機會均等普及,以未曾來臺灣參加本活動為優先錄取。另同一家庭2人以上同時報名,以1人參加為原則,餘須列為候補,但多胞胎不受此限,惟本會得審酌資源分配、名額及目的效益等面向決定是否擇一錄取。
(十)團員應穿著得體,建議可攜帶半正式休閒裝、皮鞋及球鞋等,以應各種場合穿著。
(十一)本會將視活動報名情形等因素保留是否辦理之權利;倘活動取消,將另行通知報名者;未正式核錄前請勿預先購買機票,否則活動取消,報名者已購之機票等費用僑務委員會不予補償。
活動開始
2026/01/06(GMT+8)
活動結束
2026/01/26(GMT+8)
➤
2026年海外青年臺灣觀摩團-第二梯次-南半球
僅限i僑卡會員報名
2025/10/09(GMT+8) 開放報名
一、活動辦理目的
增進海外青年對中華民國臺灣發展之瞭解,並促進海內外青年互動交流,於返回僑居地後,成為僑社新生力量,增進中華民國臺灣與當地國之交流聯繫。
二、活動期間:2026年1月5日至1月18日(2週)
三、報名資格
(一)海外僑青:年滿16足歲至未滿25歲華裔青年(以護照所載出生年月日為憑,年齡計算至該梯梯次活動開始日),目前居住於南半球,須持有i僑卡,具僑居國護照或僑居身分加簽,身心健康、學行良好,能適應團體生活,並願意將來臺體驗之美好心得,於活動期間內透過影像及照片分享於社群平臺,提高臺灣國際能見度。
(二)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及海外主流學校非華裔學生:
1.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可推薦25歲以下不限族裔青年團員參加(報名時須檢附上傳教師之推薦信)。
2.主流學校任教之現職臺裔中文教師,每人可推薦2名符合參加年齡、不限族裔之青年 (報名時須檢附上傳教師之推薦信)。
四、活動內容
(一)國情與文化課程:介紹國情、經濟、教育、生活及文化研習等課程。
(二)政經文化建設:參觀總統府、博物館、文化園區及創意產業園區。
(三)產業參訪:安排五大信賴產業,包括半導體、人工智慧、軍工、安控及次世代通訊等產業。
(四)參觀生態環境、國家公園、古蹟歷史及具特色之名勝美景。
(五)參訪大學及青年交流。
五、報名程序及期限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或人數額滿截止。
(二)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請於開放報名期間至本會「僑務活動報名系統」報名,網址(https://register.ocac.gov.tw/cht/index.php)。
2.學員報名資料將採2階段審查,第1階段由駐外單位初審(倘無本會派駐人員地區,由本會僑務資訊兼轄駐外人員初審),第2階段由本會複審,並採分批審查。錄取結果函送各駐外館處及海外僑教中心通知申請人,申請人亦可於報名截止後至「僑務活動報名系統」查詢錄取結果
(三)入境簽證:申請人應檢具相關表件,依規定自行申辦入境簽證。
六、招收名額:40。
七、報到
日期及地點:核錄後請依【報到須知】於指定時間前往集合地點。
學員抵臺報到當天繳交團費(新臺幣)及護照,領取團員證、研習手冊及分配住宿房間。
(三)費用:
1.學員自付費用:
(1)團費:每人新臺幣21,465元,於報到時繳交承辦單位,中途離團或因故延後抵達者均不予退費。
(2)學員個人往返機票費、簽證費、行李搬運費、零用金及個人需要之支出費用。
(3)學員來臺前應在僑居地辦妥醫療保險之費用。
(4)活動期間學員個人疾病醫療費用及個人因素造成之損害賠償等費用(家長負連帶賠償責任)。
(5)提前報到或延後離開臺灣之膳宿及其他費用。
2.僑務委員會支應費用:每人新臺幣14,310元,包括活動期間教學、教材、參觀、訪問、膳宿、交通、行政及其他等費用。
八、注意事項
(一)學員於活動期間必須遵守本活動各項規定並接受團隊紀律管理 (如「生活公約」),如有違法或重大違規情事,僑務委員會得依規定予以退訓,學員及家長不得異議,且不得要求退還已繳交之活動費用。註:「生活公約」於報到前另行發送。
(二)學員應於出發前在僑居地辦妥個人醫療保險,活動期間若宿疾復發或突發病症,送醫所需醫療等相關費用,應自行負擔,學員及其家長不得向僑務委員會或承辦單位提出任何要求。
(三)如有特殊疾病或其他可能發生身心重大不適症狀(例如心臟病、腦血管疾病、糖尿病、精神病、癲癇症、傳染病、懷孕等,傳染病詳見我國衛生福利部網站公告,網址參見「研習同意書」),恐影響正常參加活動或導致他人罹病者,請勿報名,否則如因此發生事故,應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涉。
(四)曾有吸毒、暴力、犯罪前科或其他品行不佳、不良行為者,不得報名。
(五)學員攜帶行李應簡單輕便,不得攜帶任何違禁品及保育類動物製品,切實遵照海關規定。
(六)各團依規定日期抵臺及返回僑居地,如因機位等因素必須提早抵臺或延後離臺者,其期間之一切費用自理:至延後抵達或提早離團之交通接駁得由承辦單位協助安排,惟費用需學員自理。
(七)活動行程結束後,學員應返回僑居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以僑生、留學生身分留臺升學或居留。
(八)學員須全程參加活動,不得中途離團,若有特殊情形必須提前離團者,應由家長出具申請書載明原因,由駐外館處或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轉送僑務委員會核准後,通知承辦單位依程序辦妥離團手續後方可離團,否則一切後果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九)為使參加機會均等普及,以未曾來臺灣參加本活動為優先錄取。另同一家庭2人以上同時報名,以1人參加為原則,餘須列為候補,但多胞胎不受此限,惟本會得審酌資源分配、名額及目的效益等面向決定是否擇一錄取。
(十)團員應穿著得體,建議可攜帶半正式休閒裝、皮鞋及球鞋等,以應各種場合穿著。
(十一)本會將視活動報名情形等因素保留是否辦理之權利;倘活動取消,將另行通知報名者;未正式核錄前請勿預先購買機票,否則活動取消,報名者已購之機票等費用僑務委員會不予補償。
活動開始
2026/01/05(GMT+8)
活動結束
2026/01/18(GMT+8)
➤
2025年海外青年臺灣觀摩團-第五梯次-寒假南半球暨亞洲梯
僅限i僑卡會員報名
2025/03/01(GMT+8) 開放報名
一、活動辦理目的
增進海外青年對中華民國臺灣發展之瞭解,並促進海內外青年互動交流,於返回僑居地後,成為僑社新生力量,增進中華民國臺灣與當地國之交流聯繫。
二、活動期間:每梯次為期2週。
(一)南半球地區:2025年1月7日至1月20日。(報名已截止)
(二)菲律賓:2025年6月14日至6月27日。
(三)印尼:2025年6月22日至7月5日。
(四)暑假歐洲亞洲加拿大:2025年8月1日至8月14日。
(五)寒假南半球暨亞洲梯:2025年12月21日至2026年1月3日。
三、報名資格
(一)海外僑青:年滿16足歲至未滿25歲華裔青年(以護照所載出生年月日為憑,年齡計算至報名參
加觀摩團開班日),目前居住於海外,須持有i僑卡,具僑居國護照或僑居身分加簽,身心健康、學行良好,能適應團體生活,並願意將來臺體驗之美好心得,於活動期間內透過影像及照片分享於社群平臺,提高臺灣 國際能見度。
(二)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及海外主流學校非華裔學生:
1.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可推薦25歲以下不限族裔青年團員參加(報名時須檢附上傳教師之推薦信)。
2.歐洲地區主流學校任教之現職臺裔中文教師,每人可推薦2名符合參加年齡、不限族裔之青年 (報名時須檢附上傳教師之推薦信)。
四、活動內容:
(一)國情與文化課程:介紹國情、經濟、教育、生活及文化研習等課程。
(二)政經文化建設:參觀總統府、博物館、文化園區及創意產業園區。
(三)產業參訪:安排五大信賴產業,包括半導體、人工智慧、軍工、安控及次世代通訊等產業。
(四)參觀生態環境、國家公園、古蹟歷史及具特色之名勝美景。
(五)參訪大學及青年交流。
(六)多媒體網路行銷課程。
五、報名程序及期限:
(一)各梯次報名時間:
1.南半球地區:2024年8月1日至11月15日或人數額滿即截止。
2.菲律賓:2025年2月1日至5月3日或人數額滿即截止。
3.印尼:2025年2月8日至5月10日或人數額滿即截止。
4.暑假歐洲亞洲加拿大:2025年4月1日至7月5日或人數額滿即截止。
5.寒假南半球暨亞洲梯:2025年3月1日至11月1日或人數額滿即截止。
(二)報名方式:
1.第一梯(南半球地區)、第四梯(暑假歐洲亞洲加拿大)及第五梯(寒假南半球暨亞洲梯)
採線上報名,請至本會「僑務活動報名系統」報名,可輸入網址(https://register.ocac.gov.tw/cht/index.php)進行報名,東南亞國家專梯(第二梯菲律賓、第三梯印尼)請逕洽所屬駐外館處報名。
2.團員報名資料將採2階段審查,第1階段由駐外單位初審(倘無本會派駐人員地區,由本會僑
務資訊兼轄駐外人員初審),第2階段由本會複審,並採隨報隨審。另定期發函各駐外館處及海外僑教中心通知錄取結果,及公告於「僑務活動報名系統」。
(三)入境簽證:申請人應檢具相關表件,依規定自行申辦入境簽證。
六、招收員額:
(一)南半球地區:70 (報名已截止)。
(二)菲律賓:180。
(三)印尼:150。
(四)暑假歐洲亞洲加拿大:80。
(五)寒假南半球暨亞洲梯:190。
七、報到
日期及地點:請參閱【報到須知】。
團員抵臺報到當天繳交學費(新臺幣)及護照,領取團員證、研習手冊及分配住宿房間。
(三)費用:
1.團員自付費用:
(1)學費:每人新臺幣17,400元,於報到時繳交承辦單位,中途離團者不予退費。
(2)團員個人往返機票費、簽證費、行李搬運費、零用金及個人需要之支出費用。
(3)團員個人來臺前在僑居地辦妥醫療保險之費用。
(4)活動期間團員個人疾病醫療費用及個人因素造成之損害賠償等費用(家長負連帶賠償責任)。
(5)提前報到或延後離開臺灣之膳宿及其他費用。
2.僑務委員會支應費用:支應每人新臺幣11,600元,包括教學、教材、參觀、訪問、膳宿、交通、行政及其他等費用。
八、注意事項
(一)團員於活動期間必須遵守本活動各項規定並接受團隊紀律管理,如有重大違規情事,僑務委員會得依規定予以退訓,團員及家長不得異議,且不得要求退還已繳交之活動費用。
(二)團員應於出發前在僑居地辦妥個人醫療保險,活動期間若宿疾復發或突發病症,送醫所需醫療等相關費用,應自行負擔,團員及其家長不得向僑務委員會或承辦單位提出任何要求。
(三)如有特殊疾病或其他可能發生身心重大不適症狀(例如心臟病、腦血管疾病、糖尿病、精神病、癲癇症、傳染病、懷孕等)恐影響正常參加活動者,請勿報名,否則如因此發生事故,應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涉。
(四)曾有吸毒、犯罪前科或其他品行不佳、不良行為者,不得報名。
(五)團員攜帶行李應簡單輕便,不得攜帶任何違禁品及保育類動物製品,切實遵照海關規定。
(六)各團依規定日期抵臺及返回僑居地,如因機位等因素必須提早或延後抵(離)臺者,其期間之一切費用自理。
(七)活動行程結束後,團員應返回僑居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以僑生、留學生身分留臺升學或居留。
(八)團員須全程參加活動,不得中途離團,若有特殊情形必須提前離團者,應由家長出具申請書載明原因,由駐外館處或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轉送僑務委員會核准後,通知承辦單位依程序辦妥離團手續後方可離團,否則一
切後果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九)為使參加機會均等普及,以未曾來臺灣參加本活動為優先錄取。
(十)團員應穿著得體,建議可攜帶半正式休閒裝、皮鞋及球鞋等,以應各種場合穿著。
(十一)本會將視活動報名情形等因素保留是否辦理之權利;倘活動取消,將另行通知報名者,報名者已購之機票等費用僑務委員會不予補償。
活動開始
2025/12/21(GMT+8)
活動結束
2026/01/03(GMT+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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