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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半球地區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

2023/08/25(GMT+8) 開放報名
一、主辦單位:僑務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活動期間:自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19日止,預計招募海外青年32位。 三、申請資格: (一) 報名者需持有本會i僑卡,報名時已就讀11年級以上且於2023年12月29日前年滿17歲,但未滿25歲(以護照所載年齡為準);報名資格出生年月日為1998年12月30日至2006年12月29日。 (二) 現居紐西蘭、澳洲、南非或其他南半球地區國家,並以英語為母語(非英語系國家者則需就讀以英語為主要教學語言之國際學校或檢附英文檢定B2以上證明),能以簡單中文溝通,身心健康、學行良好、能適應團體生活,具高度從事志願服務意願者為優先錄取對象,並能以簡單中文溝通者。 (三) 前曾參加英語服務營者亦可報名參加。 四、報名作業: (一)報名時間:臺灣時間即日起至2023年10月5日截止(臺灣時間)。 (二)報名方式:採線上及紙本報名方式併行。 (三)報名步驟: 1.至僑務活動報名系統線上報名(https://register.ocac.gov.tw/cht/index.php?/sign/2024winter ),並將下列9項文件電子掃描檔上傳至報名系統「繳交文件」欄位。    (1)自傳(自傳內容請彰顯個人特質與性向,如社團活動領導能力、具教育或教學及社工專長、經驗及背景),並檢附最近6個月內拍攝的1.5吋半身照片1張。    (2)志工服務證明或其他重要成就、殊榮、事蹟及資格等佐證資料(如無則免附)。    (3)包含在校期間所有學期成績之正式成績單或校外學習成果評量成績各1份(並另申請一份複本備用)。    (4)僑居國護照影印本。    (5)醫療保險證明影印本。    (6)經申請人及其家長簽章之營隊規則及規範評核表。    (7)經申請簽章之數位證書系統隱私權聲明暨個資蒐集處理授權書。    (8)經申請及其家長簽章之肖像權同意書(滿18歲者則免家長簽名)。    (9)經申請及其家長簽章之著作財產權授權書(滿18歲者則免家長簽名)。 2.列印報名表併同上列①自傳(含照片) ②志工服務證明或其他資料 ③成績單,於報名截止日前,送(寄)達居住地附近駐外館處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始完成報名作業。 (四)錄取通知訂於2023年10月27日發佈,錄取者應於2023年11月20日前至報名系統勾選同意參加或不克參加,並將健康證明表及已購買的機票影本或購票證明上傳至報名系統,倘逾期未獲回覆及上傳上述資料,則視同放棄參加。 五、活動內容: (一) 2023年12月29日:接機(接機服務限桃園國際機場)、海外青年志工報到。 (二) 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1日:寶島參訪。 (三) 2024年1月2日至1月6日:始業式、教育訓練暨結業式。 (四) 2024年1月7日:志工至服務學校報到。 (五) 2024年1月8日至18日:在校服務及成果發表會。 (六) 2024年1月19日:送機(送機服務限桃園國際機場)。 六、活動費用: (一) 主辦單位負擔費用:志工在營隊期間之膳宿及團體交通、行政等費用,另為每位志工投保新臺幣400萬元意外險及新臺幣40萬元意外醫療險。 (二) 志工自行負擔費用: 1. 僑居地至臺灣之往返旅費。 2. 醫療保險理賠額度以上之醫療費用。 3. 提前報到或延後離營之膳宿及其他費用。 4.其他個人費用。 七、簽證:所持護照效期須在6個月以上,方可核准入境。另依所持護照有不同的免簽天數。參加者若欲延長停留期間致在臺總天數超過30~90天的免簽停留天數,將無法適用免簽證或落地簽證,請事先向我駐外館處申辦適當停留期限之簽證持憑來臺,否則若發生無法延長停留狀況,主(承)辦單位將不負任何責任。 八、權利義務: (一)活動期間住宿以4~6人為原則。 (二)本活動係屬國際服務義工性質,非參訪活動,教學服務期間,所分發之服務學校有可能屬於偏遠或教學資源落差較大的地區,其生活及住宿環境有一定落差,我們希望志工藉由教學服務深度體驗並融入在地文化,期以建立志工正確服務認知。 (三)本會保留審核、錄取及分發志工之權利,各錄取志工一經本會分發服務學校後,恕無法接受更改學校之請求。 (四)凡經錄取且參與服務者,除身體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均須完成英語教學營隊服務;全程參與教育訓練及英語教學服務,且無違反主(承)辦單位或服務學校之各項規定者,將由主辦單位頒發80小時之中英文服務證明。 九、報名事項如有疑義,以中文簡章為主。
活動開始 2023/12/29(GMT+8) 活動結束 2024/01/19(GMT+8)

2023年海外青年臺灣觀摩團-馬來西亞梯次

2023/03/29(GMT+8) 開放報名
2023年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臺灣觀摩團-.馬來西亞梯次 招生簡介 一、目的 增進海外青年對中華民國臺灣發展之瞭解,並促進海內外青年互動交流,於返回僑居地後,成為僑社新生力量,增進中華民國臺灣與當地國之交流聯繫。 二、活動期間:12月17日至12月30日。 三、報名資格 海外僑青:年滿16足歲至未滿25歲(以護照所載出生年月日為憑),目前居住於海外,須持有i僑卡,年齡計算至報名參加觀摩團開班日,具僑居國護照或僑居身分加簽,身心健康、學行良好,能適應團體生活之華裔青年均可報名。 四、活動內容: 國情與文化課程:介紹國情、經濟、教育、生活及文化研習等課程。 政經文化建設:參觀總統府、博物館、文化園區及創意產業園區。 產業參訪:參觀核心戰略產業及臺灣高科技產業。 參觀生態環境、國家公園、古蹟歷史及具特色之名勝美景。 參訪大學及青年交流。 五、報名程序及期限:即日起至10月29日或人數額滿即截止。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本會「僑務活動報名系統」報名,可輸入網址(網址:http://register.ocac.gov.tw/)進行報名。 學員報名資料將採2階段審查,第1階段由駐外單位初審(倘無本會派駐人員地區,由本會僑務資訊兼轄駐外人員初審),第2階段由本會複審,並採隨報隨審。另定期發函各駐外館處及海外僑教中心通知錄取結果,及公告於「僑務活動報名系統」。 (二)入境簽證:申請人應檢具相關表件,依規定自行申辦入境簽證。 六、招收員額:220名。 七、報到 日期及地點:請參閱報到須知。 團員報到繳交學費及護照,領取學員證、研習手冊及分配住宿房間。 (三)費用: 1.學員自付費用: (1)學費:每人新臺幣10,000元,於報到時繳交承辦單位,中途離團者不予退費。 (2)團員個人往返機票費、簽證費、行李搬運費、零用金及個人需要之支出費用。 (3)團員個人來臺前在僑居地辦妥醫療保險之費用。 (4)活動期間團員個人疾病醫療費用及個人因素造成之損害賠償等費用(家長負連帶賠償責任)。 (5)提前報到或延後離開臺灣之膳宿及其他費用。 (6)防疫費用:團員入境時,應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防疫規定,依規定如有相關費用,由學員自行負擔。 2.僑務委員會支應費用:支應每人新臺幣18,000元,包括教學、教材、參觀、訪問、膳宿、交通、行政及其他等費用。 八、注意事項 (一)團員於活動期間必須遵守本活動各項規定並接受團隊紀律管理,如有重大違規情事,僑務委員會得依規定予以退訓,團員及家長不得異議,且不得要求退還已繳交之活動費用。 (二)團員應於出發前在僑居地辦妥個人醫療保險,活動期間若宿疾復發或突發病症,送醫所需醫療等相關費用,應自行負擔,團員及其家長不得向僑務委員會或承辦單位提出任何要求。 (三)如有特殊疾病或其他可能發生身心重大不適症狀(例如心臟病、腦血管疾病、糖尿病、精神病、癲癇症、傳染病、懷孕等)恐影響正常參加活動者,請勿報名,否則如因此發生事故,應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涉。 (四)曾有吸毒、犯罪前科或其他品行不佳、不良行為者,不得報名。 (五)團員攜帶行李應簡單輕便,不得攜帶任何違禁品及保育類動物製品,切實遵照海關規定。 (六)各團依規定日期抵臺及返回僑居地,如因機位等因素必須提早或延後抵(離)臺者,其期間之一切費用自理。 (七)活動行程結束後,團員應返回僑居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以僑生、留學生身分留臺升學或居留。 (八)團員須全程參加活動,不得中途離團,若有特殊情形必須提前離團者,應由家長出具申請書載明原因,由駐外館處或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轉送僑務委員會核准後,通知承辦單位依程序辦妥離團手續後方可離團,否則一切後果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九)為使參加機會均等普及,以未曾來臺灣參加本活動為優先錄取。 (十)團員應攜帶正式服裝(男性備襯衫及領帶、女性備裙裝)、便服、皮鞋及球鞋等,以應各種場合穿著。 (十一)本會將視活動報名情形等因素保留是否辦理之權利;倘活動取消,將另行通知報名者,報名者已購之機票等費用僑務委員會不予補償。
活動開始 2023/12/17(GMT+8) 活動結束 2023/12/30(GMT+8)

2023年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臺灣學習體驗營-印尼B班

2023/08/31(GMT+8) 開放報名
僑 務 委 員 會 2023年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臺灣學習體驗營招生簡介 一、目的 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及加強僑生招生措施,讓海外青年瞭解臺灣優質的高等教育與技職教育環境,鼓勵其來臺升學,特辦理「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臺灣學習體驗營」(以下簡稱學習體驗營)活動。 二、報名資格 年滿14歲至20歲(以護照所載出生年月日為憑),須具有i僑卡,目前居住於海外,具僑居國護照或僑居身分加簽之海外青年均可報名。※本團為新增班別,已報名A班者請勿重複報名 三、活動日期、人數及地區:活動為期14天,112年12月16日至12月29日,預定人數(含隨團老師)36人,對象為印尼地區海外青年。 ※本團為B行程,參訪地點與課程內容與A班不同,如欲參加A班行程,請至A班網頁(網址:        https://register.ocac.gov.tw/cht/index.php?/sign/2023TEOCY-IC)報名 四、活動內容:  (一)政策宣導:國情簡介、僑務簡介、僑生招生宣導等等課程。  (二)臺灣人文探索課程:介紹臺灣人文風貌、文創園區、節慶民俗、文學        藝術等課程。  (三)生態環境探索及文化參訪:國家公園、古蹟歷史及具特色之名勝美景。  (四)產業參訪:參訪國家績優產業科技產業之企業、研發機構或適合青年      活動之創意行程。  (五)技職課程體驗與大學參訪。  (六)青年交流。 五、報名程序:  (一)報名及期限:自即日起至開班前3週或人數額滿即截止。  (二)報名方式:於報名截止日前至本會「僑務活動報名系統」(網址:        https://register.ocac.gov.tw/cht/index.php?/sign/2023TEOCY-IC-B)報名,學      員報名資料將由我國駐外館處及海外僑教中心進行初審,由本會進行      複審,並發函各駐外館處及海外僑教中心通知錄取結果,及公告於     「僑務活動報名系統」。 (三)入境簽證:申請人應檢具相關表件,依規定自行申辦入臺簽證。 六、報到 (一)日期及地點:請參閱報到須知。 (二)學員報到繳交學費及護照,領取學員證、研習手冊及分配住宿房間。 (三)費用:   1、學員自付費用:       (1)學費:每人新臺幣8,000元,於報到時繳交承辦單位,中途離團者不予退費。  (2)學員個人機票費、簽證費、行李搬運費、零用金。  (3)學員個人來臺前在僑居地辦妥醫療保險之費用。   (4)活動期間學員個人疾病醫療費用及個人因素造成之損害賠償等費用(家長負連帶賠償責任)。   2、僑務委員會補助費用: 每人新臺幣19,000元,支應教學、教材、參觀、訪問、膳宿、交通、行政及其他等費用。 七、注意事項 學員於活動期間必須遵守本活動各項規定並接受團隊紀律管理,如有重大違規情事,僑務委員會得依規定予以退訓,學員及家長不得異議。 學員應於出發前在僑居地辦妥個人醫療保險,活動期間學員若宿疾復發或突發病症,送醫所需醫療等相關費用,應自行負擔,團員及其家長不得向僑務委員會或承辦單位提出任何要求。 如有特殊疾病或其他可能發生身心重大不適症狀(例如心臟病、腦血管疾病、糖尿病、精神病、癲癇症、傳染病、懷孕等)恐影響正常參加活動者,請勿報名,否則如因此發生事故,應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涉。 曾有吸毒、犯罪前科或其他品行不佳、不良行為者,不得報名。 為使參加機會均等普及,以未曾來臺參加本活動者優先錄取,同一家庭以1人參加為原則,餘須列為候補,但多胞胎不受此限。  
活動開始 2023/12/16(GMT+8) 活動結束 2023/12/29(GMT+8)

2023年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臺灣學習體驗營-印尼A班

2023/04/10(GMT+8) 開放報名
僑 務 委 員 會 2023年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臺灣學習體驗營招生簡介 一、目的 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及加強僑生招生措施,讓海外青年瞭解臺灣優質的高等教育與技職教育環境,鼓勵其來臺升學,特辦理「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臺灣學習體驗營」(以下簡稱學習體驗營)活動。 二、報名資格 年滿14歲至20歲(以護照所載出生年月日為憑),須具有i僑卡,目前居住於海外,具僑居國護照或僑居身分加簽之海外青年均可報名。 三、活動日期、人數及地區:活動為期14天,112年12月16日至12月29日,預定人數105人(含隨團老師),對象為印尼地區海外青年。 四、活動內容:  (一)政策宣導:國情簡介、僑務簡介、僑生招生宣導等等課程。  (二)臺灣人文探索課程:介紹臺灣人文風貌、文創園區、節慶民俗、文學        藝術等課程。  (三)生態環境探索及文化參訪:國家公園、古蹟歷史及具特色之名勝美景。  (四)產業參訪:參訪國家績優產業科技產業之企業、研發機構或適合青年      活動之創意行程。  (五)技職課程體驗與大學參訪。  (六)青年交流。 五、報名程序:  (一)報名及期限:自即日起至開班前3週或人數額滿即截止。  (二)報名方式:於報名截止日前至本會「僑務活動報名系統」(網址:        https://register.ocac.gov.tw/cht/index.php?/sign/2023TEOCY-IC)報名,學      員報名資料將由我國駐外館處及海外僑教中心進行初審,由本會進行      複審,並發函各駐外館處及海外僑教中心通知錄取結果,及公告於     「僑務活動報名系統」。 (三)入境簽證:申請人應檢具相關表件,依規定自行申辦入臺簽證。 六、報到 (一)日期及地點:請參閱報到須知。 (二)學員報到繳交學費及護照,領取學員證、研習手冊及分配住宿房間。 (三)費用:   1、學員自付費用:       (1)學費:每人新臺幣8,000元,於報到時繳交承辦單位,中途離團者不予退費。  (2)學員個人機票費、簽證費、行李搬運費、零用金。  (3)學員個人來臺前在僑居地辦妥醫療保險之費用。   (4)活動期間學員個人疾病醫療費用及個人因素造成之損害賠償等費用(家長負連帶賠償責任)。   2、僑務委員會補助費用: 每人新臺幣19,000元,支應教學、教材、參觀、訪問、膳宿、交通、行政及其他等費用。 七、注意事項 學員於活動期間必須遵守本活動各項規定並接受團隊紀律管理,如有重大違規情事,僑務委員會得依規定予以退訓,學員及家長不得異議。 學員應於出發前在僑居地辦妥個人醫療保險,活動期間學員若宿疾復發或突發病症,送醫所需醫療等相關費用,應自行負擔,團員及其家長不得向僑務委員會或承辦單位提出任何要求。 如有特殊疾病或其他可能發生身心重大不適症狀(例如心臟病、腦血管疾病、糖尿病、精神病、癲癇症、傳染病、懷孕等)恐影響正常參加活動者,請勿報名,否則如因此發生事故,應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涉。 曾有吸毒、犯罪前科或其他品行不佳、不良行為者,不得報名。 為使參加機會均等普及,以未曾來臺參加本活動者優先錄取,同一家庭以1人參加為原則,餘須列為候補,但多胞胎不受此限。 預定日程表(下載)
活動開始 2023/12/16(GMT+8) 活動結束 2023/12/29(GMT+8)

2023年海外青年臺灣觀摩團-南半球地區梯次

2023/03/29(GMT+8) 開放報名
2023年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臺灣觀摩團-.南半球地區梯次 招生簡介 一、目的 增進海外青年對中華民國臺灣發展之瞭解,並促進海內外青年互動交流,於返回僑居地後,成為僑社新生力量,增進中華民國臺灣與當地國之交流聯繫。 二、活動期間:12月3日至12月16日。 三、報名資格 海外僑青:年滿16足歲至未滿25歲(以護照所載出生年月日為憑),目前居住於海外,須持有i僑卡,年齡計算至報名參加觀摩團開班日,具僑居國護照或僑居身分加簽,身心健康、學行良好,能適應團體生活之華裔青年均可報名。 四、活動內容: 國情與文化課程:介紹國情、經濟、教育、生活及文化研習等課程。 政經文化建設:參觀總統府、博物館、文化園區及創意產業園區。 產業參訪:參觀核心戰略產業及臺灣高科技產業。 參觀生態環境、國家公園、古蹟歷史及具特色之名勝美景。 參訪大學及青年交流。 五、報名程序及期限:即日起至10月22日或人數額滿即截止。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本會「僑務活動報名系統」報名,可輸入網址(網址:http://register.ocac.gov.tw/)進行報名。 學員報名資料將採2階段審查,第1階段由駐外單位初審(倘無本會派駐人員地區,由本會僑務資訊兼轄駐外人員初審),第2階段由本會複審,並採隨報隨審。另定期發函各駐外館處及海外僑教中心通知錄取結果,及公告於「僑務活動報名系統」。 (二)入境簽證:申請人應檢具相關表件,依規定自行申辦入境簽證。 六、招收員額:70名。 七、報到 日期及地點:請參閱報到須知。 團員報到繳交學費及護照,領取學員證、研習手冊及分配住宿房間。 (三)費用: 1.學員自付費用: (1)學費:每人新臺幣10,000元,於報到時繳交承辦單位,中途離團者不予退費。 (2)團員個人往返機票費、簽證費、行李搬運費、零用金及個人需要之支出費用。 (3)團員個人來臺前在僑居地辦妥醫療保險之費用。 (4)活動期間團員個人疾病醫療費用及個人因素造成之損害賠償等費用(家長負連帶賠償責任)。 (5)提前報到或延後離開臺灣之膳宿及其他費用。 (6)防疫費用:團員入境時,應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防疫規定,依規定如有相關費用,由學員自行負擔。 2.僑務委員會支應費用:支應每人新臺幣18,000元,包括教學、教材、參觀、訪問、膳宿、交通、行政及其他等費用。 八、注意事項 (一)團員於活動期間必須遵守本活動各項規定並接受團隊紀律管理,如有重大違規情事,僑務委員會得依規定予以退訓,團員及家長不得異議,且不得要求退還已繳交之活動費用。 (二)團員應於出發前在僑居地辦妥個人醫療保險,活動期間若宿疾復發或突發病症,送醫所需醫療等相關費用,應自行負擔,團員及其家長不得向僑務委員會或承辦單位提出任何要求。 (三)如有特殊疾病或其他可能發生身心重大不適症狀(例如心臟病、腦血管疾病、糖尿病、精神病、癲癇症、傳染病、懷孕等)恐影響正常參加活動者,請勿報名,否則如因此發生事故,應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涉。 (四)曾有吸毒、犯罪前科或其他品行不佳、不良行為者,不得報名。 (五)團員攜帶行李應簡單輕便,不得攜帶任何違禁品及保育類動物製品,切實遵照海關規定。 (六)各團依規定日期抵臺及返回僑居地,如因機位等因素必須提早或延後抵(離)臺者,其期間之一切費用自理。 (七)活動行程結束後,團員應返回僑居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以僑生、留學生身分留臺升學或居留。 (八)團員須全程參加活動,不得中途離團,若有特殊情形必須提前離團者,應由家長出具申請書載明原因,由駐外館處或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轉送僑務委員會核准後,通知承辦單位依程序辦妥離團手續後方可離團,否則一切後果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九)為使參加機會均等普及,以未曾來臺灣參加本活動為優先錄取。 (十)團員應攜帶正式服裝(男性備襯衫及領帶、女性備裙裝)、便服、皮鞋及球鞋等,以應各種場合穿著。 (十一)本會將視活動報名情形等因素保留是否辦理之權利;倘活動取消,將另行通知報名者,報名者已購之機票等費用僑務委員會不予補償。
活動開始 2023/12/03(GMT+8) 活動結束 2023/12/16(GMT+8)

2023年僑臺商循環經濟主題研習班

2023/09/01(GMT+8) 開放報名
僑務委員會「2023年僑臺商循環經濟主題研習班」報名須知 一、研習目的: 為協助海外僑臺商因應全球淨零之趨勢,提供永續供應與循環經濟解決方案,引導企業在減碳同時提升獲利能力,串聯上下游供應鏈合作,增益僑臺商對循環經濟主題之瞭解,提升事業競爭力,搭建與國內產官學研溝通平臺,共創低碳商業新模式。 二、研習日期及內容: (一)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至11月24日(星期五),計5天4夜。 (二)預定日程表:(行程及內容為暫訂,確切日程表核錄後另行通知) 全程5天4夜,包括循環經濟專業課程及業者經驗分享、參觀「2023亞洲永續供應+循環經濟會展」、企業參訪、商機交流洽談會等。 三、報名資格及培訓人數: (一)報名資格:具備中文溝通能力,有意瞭解循環經濟與永續供應、提升所營事業及自身專業能力之海外僑臺商,且近2年未曾參加本會經貿研習班、參訪團(觀摩團)者優先。 (二)培訓人數:36名,倘不足10人報名,則不予開辦。 四、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23年9月17日24時止(臺灣時間),逾時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於報名截止前至「僑務活動報名系統」活動網頁報名。 (網址:https://register.ocac.gov.tw) 五、報名注意事項: (一)本研習係採用本會「僑務活動報名系統」,請務必於報名截止日前在活動網頁報名完成報名程序,仍須由駐外館處或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辦理學員遴薦資料初審(無本會駐外人員地區將逕由本會複審),並經本會複審後通知錄取學員,名單並函知駐外館處或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二)同一家庭或同一公司限1人報名參加;為維護本研習班紀律,不得攜伴(包含眷屬)隨同參加本活動。 (三)錄取學員於接獲通知並依本會規定辦理「確認報到」相關事宜後始取得參訓資格。 六、研習費用: (一)本會負擔參加學員活動期間之膳食(不含11月20日早餐、11月24日晚餐)、團體交通、參訪、保險及研習期間4晚住宿費用。 (二)僑臺商自付費用:僑居地往返臺灣之機票費、前往報到地點及活動結束至機場等地之往返交通。 七、其他: (一)本研習日程緊湊,請報名者衡量自身健康及體力狀況,以免活動期間不堪負荷,致影響活動流程;活動須全程參與,除有特殊事由經本會同意者外,不得擅自脫隊行動,未能全程參與者請勿報名。 (二)活動期間為參加人員投保新臺幣200萬元旅遊平安險或意外險,並附加10%之意外醫療險,參加人員如認不足,請自行斟酌額度加保;另在臺活動期間如因疾病就醫治療,應自行負擔所有醫療費用。 (三)報名者請於接獲確認錄取後,再購買往返機票。並配合我國入境防疫規定,另報到前或活動期間倘有疑似新冠肺炎(COVID-19)等不適症狀,請主動告知本會或承辦單位人員並停止參與活動,以維護其他學員健康。 (四)以上若有未盡事宜,本會保留解釋權利。 八、本會聯絡人: 楊尚容科員,聯絡電話:+886-2-2327-2717,電子郵件:yang0825@ocac.gov.tw 廖建勛科長,聯絡電話:+886-2-2327-2702,電子郵件:golaliao@ocac.gov.tw
活動開始 2023/11/20(GMT+8) 活動結束 2023/11/24(GMT+8)

2023年全國僑生社團幹部研習會

2023/09/13(GMT+8) 開放報名
一、活動目的: 僑務委員會(下稱:本會)為強化全國大專院校僑生社團幹部對政府僑生政策以及瞭解各項僑生來臺升學管道、獎助學金、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醫療急難及喪葬慰問金、僑生社團活動經費等獎補助措施,以及畢業後留臺就業之瞭解,增進僑生與本會之連結與互動,並促進各僑生社團相互聯繫交流,本會特規劃辦理本活動。 二、活動時間及內容: (一)自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至11月17日(星期五)。 (二)參加對象: 1、活動總名額計90人。 2、僑生社團負責人及重要幹部。 3、每校社團依序推薦2名為限。 4、可推薦候補人選2名,並於報名網站備註欄註記為「候補」。 (三)研習內容概要: 1、專業課程:包括社團經營及領導實務、僑生招生輔導(升學管道、招生特色等)、生活輔導(獎學金、工讀、醫療急難、僑保及健保等)、就業輔導(評點制說明、留臺工作居留、求職技巧、產業趨勢、工作環境等)。 2、其他課程:包括始業式、僑生輔導工作說明、綜合座談及結業式等。 3、企業或產業園區參訪活動。 (四)膳宿:均由本會提供。 三、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月15日(星期日)止。 (二) 報名方式:於報名截止前至「僑務活動報名系統」活動網頁報名。(網址:https://register.ocac.gov.tw/cht/index.php?/sign/2023OverseasCompatriotStudentLeadersSeminar) 活動限i僑卡持有者報名,因申請後資料審查作業較為費時,為避免因申請不及致無法報名活動,符合申請i僑卡資格者請提前申辦以利報名。 欲報名者,請先註冊/登入i僑卡,登入時點選「使用i僑卡登入」管道進行報名 註冊i僑卡: https://icard.taiwan-world.net/tw/register i僑卡註冊示範:https://youtu.be/G1NYIhFT7wE i僑卡客服專線:886-2-2327-2929 E-mail:card@ocac.gov.tw 本年全國僑生社團幹部研習會委由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辦理,若有相關詢問,請洽石儀文小姐,電話:02-23145080#15,E-mail:eveshih2403@gmail.com。
活動開始 2023/11/15(GMT+8) 活動結束 2023/11/17(GMT+8)

2023年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語文研習班 (遠距視訊教學)– 印尼班

2023/09/01(GMT+8) 開放報名
2023年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語文研習班(遠距視訊教學) 印尼班–招生簡介 一、活動宗旨 為擴大提升海外青年華語文能力,促進112年度來臺升學及就讀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及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新僑生華語文聽、說、讀、寫及中文電腦輸入應用能力,加強臺灣就學生活適應能力,並強化對臺灣多元文化認識。 二、活動期間 (一) 本研習班每週六、日,每天2小時,總時數40小時,共7週。 (二) 本研習班上課時間為上午班,上課時間如下: 1、10月28日至11月26日,臺灣時間上午10時30至13時30分。 2、12月2日至12月10日,臺灣時間上午10時30分至13時。 三、參加資格: (一) 年滿14足歲至未滿20歲居住海外之青年,年齡計算至報名參加該活動開班日(以護照所載出生年月日為憑),報名資格出生日期為西元2003年10月29日至2009年10月28日。 (二)具僑居國護照或僑居身分加簽,目前居住於海外,有高度學習華語文意願者,且持有i僑卡者。 (三) 報名學員以具來臺升讀大學校院或112學年度報名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及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之新生為優先,報名時需附上我國駐外館處或保薦單位推薦信(若無則免附)。 四、招收員額:150名。 五、報名程序: (一) 報名及期限:即日起至9月23日或人數額滿截止。 (二) 報名方式:於報名截止日前至本會「僑務活動報名系統」(網址:https://register.ocac.gov.tw/cht)報名,學員報名資料將由我國駐外館處進行初審,由本會進行複審,錄取結果將公告於「僑務活動報名系統」。 六、課程內容 (一)華語文教學、文化課程、臺灣探索及本會臉書官方粉絲專業介紹。 (二)中文電腦輸入教學與網路應用課程: 課程搭配使用本會全球華文網(www.huayuworld.org)之資源與活動使學生透過課堂活動學習華語及電腦中文輸入。 (三)招生講座: 1、於網站上介紹來臺升學之管道(如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大學校院類型、各學群與未來出路及本會專班介紹(如「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二年制副學士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及「四年制產學合作學士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讓學員對來臺升學有初步認識。 2、為鼓勵學員來臺升學,承辦單位將另規劃1場升學講座,邀請國內在學僑生上線分享在臺就學經驗,認識臺灣讀書環境。每場次邀請2間以上國內大學校院在學僑生上線分享,每間學校至少1人。 (四)華語文能力測驗講座: 為鼓勵學員參加華語文能力測驗,舉辦華語文能力測驗講座,讓學員瞭解該測驗考試題型及用途。 七、研習特點 (一) 課程採密集式設計,依序增進學員聽、說、讀、寫及中文電腦輸入能力。 (二) 線上華語同步視訊課程(1位教師對10位以下學生),線上非同步自學預習與複習課程。 (三) 小班制,報名後參加華語文能力測驗快篩系統進行分級測驗,依學生程度分級授課,並安排線上口試,準確掌握學員程度。 (四) 研習結束後,針對各班結業成績前10%優異學員,本會將頒發獎狀及獎品,以茲鼓勵。 八、注意事項 (一)學員須自備電腦、網路、耳機及麥克風等。 (二)本研習班費用由僑務委員會負擔,研習期間必須遵守本活動各項規定,如有重大違規情事,僑務委員會得依規定予以退班。 (三)學員同步課程出席時數至少達總時數80%(不含始業式與結業式),完成分班及結業測驗,且學習評量及格者,本會將寄發中英文數位結業證書,並可取得40小時華語文學習時數。  
活動開始 2023/10/28(GMT+8) 活動結束 2023/12/10(GMT+8)

僑務委員會112年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師資認證培訓專班(第2梯次)

2023/08/11(GMT+8) 開放報名
僑務委員會「112年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師資認證培訓專班」第二梯次 遴薦須知(限i僑卡報名) *本活動限i僑卡持有者報名,因申請後資料審查作業較為費時,為避免因申請不及致無法報名活動,符合申請i僑卡資格者請提前申辦以利報名。 報名者,請先註冊/登入i僑卡,登入時點選「使用i僑卡登入」管道進行報名 *另報名本活動須上傳任教學校提供之證明(或其他形式可資證明之文件),亦請事前申請準備。 註冊i僑卡: https://icard.taiwan-world.net/tw/register i僑卡客服專線:886-2-2327-2929 E-mail:card@ocac.gov.tw 一、培訓目的: 僑務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業輔導海外僑校成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以下簡稱學習中心),教授 18 歲以上成人學習華語文,為整體提升各中心師資教學能力,規劃辦理師資認證培訓專班,期運用網路數位科技開設線上同步及非同步專業培訓課程,協助學習中心教師熟悉及運用本會《來!學華語》之教材。 二、主辦單位: 僑務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三、承辦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四、報名日期: 112年8月11日至9月10日止。 五、培訓日期: 112年10月16日至11月10日 (共4週)。 六、遴薦對象及預定培訓人數: 歐美地區各華語中心現職及儲備教師50人。 《註:「儲備教師」定義係指該教師目前尚未於已成立之66所學習中心任教,惟學習中心有規劃培養或聘請該教師做為僑校教師(須由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提具),以及未來預定成立學習中心之僑校現職教師(須具僑校推薦證明)。》 七、研習課程: 研習主題為「培訓華語中心教師熟悉《來!學華語》教材及提升成人華語教學職能」,包括同步課程10小時 (含線上導師座談會4小時)、非同步課程11.5小時及線上始、結業式0.5小時,總時數至少22小時,另包含參訓者錄製試講試教影片。(下圖為課程一覽表) 八、研習經費: 本會全額負擔培訓期間與線上課程相關之師資、線上帶領及線上教材編製等費用,學員需自行準備網路順暢之環境;另如購買電腦、麥克風設備、網路連線或軟體等個人上課所需設備,悉由學員自行負擔。 九、研習注意事項: (一)  本研習班全程採網路授課,教學活動包括同步課程、非同步課程、線上討論及線上繳交作業、練習等,學員須具備基礎電腦操作能力;倘基礎電腦應用能力欠缺需加強者,可參考以下本會彙整之網路課程自學課程。 (二)  為確保研習品質,學員應準備手機以外之載具 (如平板電腦、筆記型或桌上型電腦) 閱讀、製作及繳交作業,並應事前確認所在環境之網路連線品質,可於https://www.speedtest.net/測試,建議下載速率達10Mbps、上傳速率達2Mbps。 (三)  未能全程參與或未符合本案遴選資格者,可參考「全球華文網」內「師資培訓影音專區」之「華文教師線上遠距研習班」專頁,本會近年舉辦之各地華文教師線上遠距研習班同步課程已上傳該專區,可供有意進修者自行研習。 (四)  非同步課程先修與學分抵免: 1. 非同步課程可供課前先修、並於研習期間進行研習時數抵免者,分別為「《來!學華語》教材設計理念與教材教法」(1門)、「《來!學華語》教材發音介紹」(1門)及「《來!學華語》第一、二冊教材教學示範」(第一、二冊各修5門,共計10門,並自擇2門課於開課後繳交2次作業)。 2.先修課程業已放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e等公務園+學習平台」之「僑務委員會數位課程專區」,以上課程倘修課完畢,須於平台下載研習時數證明,開課後併同2次作業繳交予承辦單位審核課程抵免資格。 3.如何註冊「e等公務園+學習平台」選修【來!學華語】套裝課程,以及下載研習證明等,可參考教學影片。 (五)  學員結業成績考核分為「課間研習與作業」與「教學演示影片」兩階段評核: 1.  課間研習與作業:依據參與並完成同步與非同步課程研習情形 (50%)、課間作業 (40%)、課堂參與互動 (10%)進行評核,及格分數為70分 (百分制)。 2.  教學演示影片:本專班將以每位參訓學員提交20分鐘「教學演示影片」作為結業評比基準,及格分數為70分 (百分制)。 3.  結業證書:參訓學員前兩項評核成績皆達及格分數者,核發電子版本會中英文並列證書,另各梯次總成績平均第1名成績結業之教師除獲頒證書外,將另頒發「學習表現優異」電子版獎狀。 4.  倘通過本專班認證培訓課程,獎勵措施如下: (i)  提高教師鐘點費補助額度:依「僑務委員會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教材供應及經費補助須知修正規定」,原補助每名教師每小時 50美元或 42 歐元為限,將提高補助額度,補助通過認證之每名教師每小時 55 美元或 47 歐元。 (ii)  績效評鑑項目加分:依「僑務委員會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績效評鑑及績優補助須知」規定,績效評鑑項目「教學團隊專業性」占百分之二十,評鑑重點業包括參加本會辦理師資培訓活動並獲認證之教師人數,績效評鑑結果優良者本會將依前揭須知另核給補助金額。 (五)  補考機制 : 本會將保留學員「課間研習與作業」成績,並給予1年期限補繳「教學演示影片」供再次評比。《註:「課間研習與作業」項目未達70分及格者不予補考》
活動開始 2023/10/16(GMT+8) 活動結束 2023/11/10(GMT+8)

2023年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臺灣學習體驗營-泰國班

2023/04/10(GMT+8) 開放報名
僑 務 委 員 會 2023年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臺灣學習體驗營-泰國班 一、目的 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及加強僑生招生措施,讓海外青年瞭解臺灣優質的高等教育與技職教育環境,鼓勵其來臺升學,特辦理「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臺灣學習體驗營」(以下簡稱學習體驗營)活動。 二、報名資格 年滿14歲至20歲(以護照所載出生年月日為憑),須具有i僑卡,目前居住於海外,具僑居國護照或僑居身分加簽之海外青年均可報名。 三、活動日期、人數及地區:活動為期14天,112年10月5日至10月18日,預定人數35人,對象為泰國地區海外青年。 四、活動內容:  (一)政策宣導:國情簡介、僑務簡介、僑生招生宣導等等課程。  (二)臺灣人文探索課程:介紹臺灣人文風貌、文創園區、節慶民俗、文學        藝術等課程。  (三)生態環境探索及文化參訪:國家公園、古蹟歷史及具特色之名勝美景。  (四)產業參訪:參訪國家績優產業科技產業之企業、研發機構或適合青年      活動之創意行程。  (五)技職課程體驗與大學參訪。  (六)青年交流。 五、報名程序:  (一)報名及期限:自即日起至開班前3週或人數額滿即截止。  (二)報名方式:於報名截止日前至本會「僑務活動報名系統」(網址:        https://register.ocac.gov.tw/cht/index.php?/sign/2023TEOCY-TC)報名,學      員報名資料將由我國駐外館處及海外僑教中心進行初審,由本會進行      複審,並發函各駐外館處及海外僑教中心通知錄取結果,及公告於     「僑務活動報名系統」。 (三)入境簽證:申請人應檢具相關表件,依規定自行申辦入臺簽證。 六、報到 (一)日期及地點:請參閱報到須知。 (二)學員報到繳交學費及護照,領取學員證、研習手冊及分配住宿房間。 (三)費用:   1、學員自付費用:       (1)學費:每人新臺幣8,000元,於報到時繳交承辦單位,中途離團者不予退費。  (2)學員個人機票費、簽證費、行李搬運費、零用金。  (3)學員個人來臺前在僑居地辦妥醫療保險之費用。  (4)活動期間學員個人疾病醫療費用及個人因素造成之損害賠償等費用(家長負連帶賠償責任)。   2、僑務委員會補助費用: 每人新臺幣19,000元,支應教學、教材、參觀、訪問、膳宿、交通、行政及其他等費用。 七、注意事項 學員於活動期間必須遵守本活動各項規定並接受團隊紀律管理,如有重大違規情事,僑務委員會得依規定予以退訓,學員及家長不得異議。 學員應於出發前在僑居地辦妥個人醫療保險,活動期間學員若宿疾復發或突發病症,送醫所需醫療等相關費用,應自行負擔,團員及其家長不得向僑務委員會或承辦單位提出任何要求。 如有特殊疾病或其他可能發生身心重大不適症狀(例如心臟病、腦血管疾病、糖尿病、精神病、癲癇症、傳染病、懷孕等)恐影響正常參加活動者,請勿報名,否則如因此發生事故,應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涉。 曾有吸毒、犯罪前科或其他品行不佳、不良行為者,不得報名。 為使參加機會均等普及,以未曾來臺參加本活動者優先錄取,同一家庭以1人參加為原則,餘須列為候補,但多胞胎不受此限。 預定日程表(下載)
活動開始 2023/10/05(GMT+8) 活動結束 2023/10/18(GMT+8)

2023年僑務委員會海外商會菁英班

2023/07/03(GMT+8) 開放報名
「2023年僑務委員會海外商會菁英班」報名須知 目的:為培訓海外僑臺商組織幹部人才、協導組織健全發展、強化組織專業服務功能、增進組織間相互聯繫,以及增益海外僑臺商組織青年幹部對當前國內產業發展情勢、優勢及技術之瞭解,協助搭建海外僑臺商與國內產官學研等各界雙邊互動溝通平臺,促進海內外交流合作,共拓全球市場商機。 研習日期:2023年10月1日(星期日)至10月6日(星期五)。為期6天5夜(10月1日下午報到、6日下午賦歸)。 培訓對象: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所屬青商會現職幹部、儲備幹部或會員,年齡在20至40歲之間、諳中文,並以現職幹部及近2年未曾參加本會所舉辦之商會幹部培訓活動者優先錄取。 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23年7月25日24時止(臺灣時間)。 五、活動內容:包括專題講座、團隊經營課程、產業參訪、臺灣企業與僑臺商合作菁英交流會及共同課程等(詳如預訂課程表草案)。 六、住宿及活動地點:由僑務委員會規劃安排。 七、接待原則: (一)僑務委員會負擔學員研習期間課程、膳食、住宿、參訪、團體交通、及保險費(每位學員投保新臺幣200萬元旅遊平安險或意外險並附加10%意外醫療險)。 (二)研習期間住宿2人1房(兩床單人床,可依學員需求自付差額代訂單人房),如需提前入住或延後退房,應事先提出,並視住宿飯店住房情形安排,相關費用由學員自行負擔。  (三)學員自行負擔僑居地至臺灣往返機票、返臺後機場至報到地點及活動結束後至機場之往返交通費。 八、注意事項: (一)參加者須具備基本中文溝通能力。 (二) 同一家庭或同一公司限1人報名參加;為維護本班紀律,不得攜伴(包含眷屬)隨同參加本活動。 (三) 本班係採用本會「僑務活動報名系統」,請務必於報名截止日前至報名網址(https://register.ocac.gov.tw)完成報名程序;經駐外館處或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完成遴薦資料初審並經本會複審後,通知各錄取學員,並函知各駐外館處或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四) 錄取學員於接獲通知並依本會規定「向承辦單位確認報到相關事宜」後始取得參訓資格。 九、其他: (一)本活動行程緊湊,請報名者衡量自身健康及體力狀況,以免活動期間不堪負荷,致影響學習,為避免浪費培訓資源,本活動須全程參加,未能全程參加者請勿報名。 (二) 活動期間為參加人員投保新臺幣200萬元旅遊平安險或意外險及附加10%之意外醫療險,參加人員如認不足,請自行斟酌額度加保;另在臺活動期間如因疾病就醫治療,應自行負擔所有醫療費用。  (三)報名者請於接獲確認錄取後,再購買往返機票,另報到前或活動期間倘有疑似新冠肺炎(COVID-19)等不適症狀,請主動告知本會或承辦單位人員並停止參訓,以維護其他學員健康。 十、聯絡人:     賴科員嘉昇,電話:+886-2-2327-2713;E-mail:CSL1026@ocac.gov.tw     廖科長雲萱,電話:+886-2-2327-2712;E-mail:judyliao@ocac.gov.tw
活動開始 2023/10/01(GMT+8) 活動結束 2023/10/06(GMT+8)

2023年僑務委員會第2期海外商會領導班

2023/07/03(GMT+8) 開放報名
「2023年僑務委員會第2期海外商會領導班」報名須知 目的:為培訓海外僑臺商組織幹部人才、協導組織健全發展、強化組織專業服務功能、增進組織間相互聯繫,以及增益海外僑臺商組織幹部對當前國內產業發展情勢、優勢及技術之瞭解,協助搭建海外僑臺商與國內產官學研等各界雙邊互動溝通平臺,促進海內外交流合作,共拓全球市場商機。 研習日期:2023年10月1日(星期日)至10月6日(星期五)。為期6天5夜(10月1日下午報到、6日下午賦歸)。 培訓對象: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所屬各分會現職會長、副會長或監事長,一個商會錄取一人為原則,並以現職會長及近2年未曾參加本會所舉辦之商會幹部培訓活動者優先錄取。 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23年7月25日24時止(臺灣時間)。 五、活動內容:包括專題講座、團隊經營課程、產業參訪、臺灣企業與僑臺商合作菁英交流會及共同課程等(詳如預訂課程表草案)。 六、住宿及活動地點:由僑務委員會規劃安排。 七、接待原則: (一)僑務委員會負擔學員研習期間課程、膳食、住宿、參訪、團體交通、及保險費(每位學員投保新臺幣200萬元旅遊平安險或意外險並附加10%意外醫療險)。 (二)研習期間住宿2人1房(兩床單人床,可依學員需求自付差額代訂單人房),如需提前入住或延後退房,應事先提出,並視住宿飯店住房情形安排,相關費用由學員自行負擔。  (三)學員自行負擔僑居地至臺灣往返機票、返臺後機場至報到地點及活動結束後至機場之往返交通費。 八、注意事項: (一)參加者須具備基本中文溝通能力。 (二) 同一家庭或同一公司限1人報名參加;為維護本班紀律,不得攜伴(包含眷屬)隨同參加本活動。 (三) 本班係採用本會「僑務活動報名系統」,請務必於報名截止日前至報名網址(https://register.ocac.gov.tw)完成報名程序;經駐外館處或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完成遴薦資料初審並經本會複審後,通知各錄取學員,並函知各駐外館處或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四) 錄取學員於接獲通知並依本會規定「向承辦單位確認報到相關事宜」後始取得參訓資格。 九、其他: (一)本活動行程緊湊,請報名者衡量自身健康及體力狀況,以免活動期間不堪負荷,致影響學習,為避免浪費培訓資源,本活動須全程參加,未能全程參加者請勿報名。 (二) 活動期間為參加人員投保新臺幣200萬元旅遊平安險或意外險及附加10%之意外醫療險,參加人員如認不足,請自行斟酌額度加保;另在臺活動期間如因疾病就醫治療,應自行負擔所有醫療費用。  (三)報名者請於接獲確認錄取後,再購買往返機票,另報到前或活動期間倘有疑似新冠肺炎(COVID-19)等不適症狀,請主動告知本會或承辦單位人員並停止參訓,以維護其他學員健康。 十、聯絡人:     賴科員嘉昇,電話:+886-2-2327-2713;E-mail:CSL1026@ocac.gov.tw     廖科長雲萱,電話:+886-2-2327-2712;E-mail:judyliao@ocac.gov.tw
活動開始 2023/10/01(GMT+8) 活動結束 2023/10/06(GMT+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