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
2025/11/25(GMT+8) 開放報名一、主辦單位:僑務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客家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
二、活動期間:自2026年7月4日至7月31日止,預計招募海外青年450位。
三、申請資格:
(一)僑青:
1、需持有本會i僑卡,於報名時已就讀11年級以上,且於2026年11 月30 日滿17 歲,至2026 年 7 月 4 日未滿 25歲(出生日期於 2001年 7 月 5日至 2009 年 11 月 30 日間,以護照所載年齡為準)。
※i僑卡申請網址:https://icard.taiwan-world.net/tw/index
【於i僑卡申請及僑務活動報名系統註冊時,「服務據點」欄位請優先選擇貴地區鄰近之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僑務組或僑務秘書,查詢網址:https://gov.tw/iMc(中文);https://gov.tw/kYY(英文)】
※i僑卡客服專線及客服電郵:886-2-2327-2929;card@ocac.gov.tw
2、現居英語系國家(非英語系國家者報名時需具備以英語為母語或英文檢定B2以上證明),並能以簡單華語文溝通者。
3、報名客籍志工者須由僑居地客家社團推薦,報名表單請備註在臺客籍祖居地。
4、前曾參加英語服務營者亦可報名參加,惟以未曾參加過英語服務營者優先錄取,倘尚有名額,前曾參加者擇優錄取。
(二)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學員或主流學校任教臺裔教師推薦學生:
1、報名時毋須持有i僑卡,其餘資格比照僑青。
2、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推薦之學員報名時須檢附教師中文推薦信。
3、主流學校任教臺裔華語教師,每人可推薦2名學生參加,學生報名時須檢附教師中文推薦信。
※ 請推薦人依「推薦信撰寫須知」據以書寫,完成後請推薦人直接寄至本會電子郵件信箱ocactree@ocac.gov.tw,「推薦信撰寫須知」如下:
(1) 為清楚辨識所推薦學生,務請寫明:A.學生來自地區;B.就讀學校;C.中英文姓名;D.推薦該位學生理由。
(2) 為辨別教師是否具備撰推薦信之資格,請教師簡述自身符合臺裔華語教師身分相關資訊。
四、報名作業:
(一)報名時間:2025年11月25日起至2026年3月1日截止(臺灣時間)。
(二)報名方式:於報名截止日前至僑務活動報名系統報名(https://register.ocac.gov.tw/cht/index.php?/sign/2026summer),並將下列文件電子掃描檔上傳至報名系統。
1.經申請人及其家長簽章之營隊規則(簽名請以正楷書寫中文或英文)。
2.僑居國護照或永久居留證明影印本。
3.自傳(詳附件自傳範本,內容請彰顯個人特質、性向及背景,如社團活動領導能力、團隊合作與團體生活經驗、具教育或英語教學及社工專長、志工服務經驗等,請參考自傳範本),並檢附最近6個月內拍攝的1.5吋半身照片電子檔1張。
4.成績單(9年級以上在校期間所有學期成績)。
5.志工服務證明、工作證明或其他重要成就、殊榮、事蹟及資格等佐證資料(報名時檢附上述證明得優先錄取,無則免附)。
6.非現居於英語系國家者需檢附英語檢定B2以上證明(詳附件英語檢定考試對照表)。
7.教師推薦信(以僑青身分報名免附,另推薦信請由教師直接寄至本會電子郵件信箱:ocactree@ocac.gov.tw,主旨請註明「2026年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教師推薦信」)。
(三)報名資料將採2階段審查,第1階段由駐外單位初審(倘無本會派駐人員地區,由本會僑務資訊兼轄駐外人員初審),第2階段由本會複審,錄取通知訂於2026年4月2日公告於僑務活動報名系統,駐外單位將於4月18日前聯繫核錄志工確認參加意願。本活動承辦單位預計於4月20日寄發志工報到須知(包含接送機及生活事項調查等),核錄志工應於5月10日前將以下文件電子檔繳交本活動承辦單位,倘逾期未繳交,視同放棄參加(以臺灣時間為原則)。
1.機票影本或購票證明。
2.健康證明表。
3.醫療保險證明影印本(可申請海外就醫給付之醫療保險)。
4.經申請人與家長簽章之肖像授權同意書及錄取志工行前通知注意事項各1份(簽名請以正楷書寫中文或英文)。
※ 本會駐外單位聯繫資訊查詢:
https://gov.tw/iMc(中文);https://gov.tw/kYY(英文)
五、活動內容:
(一)第1週:教育訓練週(英語教學培力)。
(二)第2、3週:在校服務週(前往全國國中及國小,從事英語教學志願服務,教學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每天8小時,平日課後及週末時段仍須全程參與,配合團體行動)
(三)第4週(5日):寶島參訪週(臺灣文化及景點參訪)。
六、活動費用:
(一)主辦單位負擔費用:志工在營隊期間之膳宿及團體交通、行政等費用,另為每位志工投保新臺幣400萬元意外險及新臺幣40萬元意外醫療險。
(二)志工自行負擔費用:
1.僑居地往返臺灣之旅費。
2.醫療保險理賠額度以上之醫療費用。
3.提前報到或延後離營之膳宿及交通等費用。
4.其他個人費用。
七、護照及簽證:所持護照效期須在6個月以上,方可核准入境。另依所持護照有不同的免簽天數。參加者若欲延長停留期間致在臺總天數超過30~90天的免簽停留天數,將無法適用免簽證或落地簽證,請事先向我駐外館處申辦適當停留期限之簽證持憑來臺,否則若發生無法延長停留狀況,主(承)辦單位將不負任何責任。
八、權利義務:
(一)活動期間住宿以同性4~6人同住為原則,且均有分配至上舖床位之可能,除行動不便外,不得要求更換。
(二)本活動係屬國際服務義工性質,非參訪活動,教學服務期間時值臺灣夏季,氣候炎熱潮濕,環境易生蚊蟲,所分發之服務學校有可能屬於偏遠或教學資源落差較大的地區,其生活及住宿環境有一定落差,期望志工藉由教學服務深度體驗並融入在地文化,期以建立志工正確服務認知。
(三)本會保留審核、錄取及分發志工之權利,各錄取志工一經本會分發服務學校後,恕無法接受更改學校之請求。
(四)如有特殊疾病(包括心臟病、腦血管疾病、糖尿病、精神病癲癇症、傳染疾病)或其他可能發生身體或心理不適症狀(如懷孕、過敏或憂鬱症等)足以影響活動之進行者,請勿報名參加。
(五)志工於活動期間必須遵守營隊規則,除身體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均須完成英語教學營隊服務;全程參與前3週活動,無違反主(承)辦單位或服務學校之各項規定者,將由主辦單位頒發80小時之中英文服務證明。志工如有違反營隊規則,主(承)辦單位或服務學校(單位)有權中止其繼續參加活動,並通知志工家長及在臺監護人或親友帶回,且不予核發志工服務證明。
九、報名事項如有疑義,以中文簡章及本會答覆說明為主。
※ 建議使用個人(桌上)電腦進行報名,避免因使用手機或平板可能造成資料傳輸不完整情形。
活動開始
2026/07/04(GMT+8)
活動結束
2026/07/31(GMT+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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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海外青年文化大使協會(FASCA)諮詢導師培訓
2026/01/23(GMT+8) 開放報名壹、計畫目標:諮詢導師是FASCA培訓計畫中的重要推手,負責協助規劃年度培訓與僑社服務活動,並與僑教中心密切合作;同時也參與分會會議,提供建議與協助,引導分會成員思考、規劃並執行活動,其核心功能是以「協助、引導、諮詢」的方式幫助分會成員自己完成所訂的各項目標。基於上述目標,本活動除提升諮詢導師專業職能、促進渠等橫向聯繫及交流,亦將著重志工服務的基本精神,期透過有效且正確規劃志工服務,不僅讓成員回饋社會,也兼顧FASCA的文化推廣使命,特此辦理。
貳、辦理單位:
一、輔導單位: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二、主辦單位:休士頓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參、活動時間:115年3月27日(星期五)至3月29日(星期日),計3天2夜。
肆、遴邀名額:預計40位(保留增額至60位)。
伍、遴薦單位:由美國華府、紐約、波士頓、芝加哥、亞特蘭大、休士頓、西雅圖、金山灣區、洛杉磯、橙縣、加拿大溫哥華、多倫多等12地區僑教中心及本會駐外人員協助遴薦。
陸、遴薦對象:現任諮詢導師及有意願加入FASCA諮詢輔導之人員。
柒、培訓方式:
一、由本會委託具熟悉海外僑界青年特性及具豐富帶領團隊經驗之專業廠商進行授課。
二、培訓內容:
(一)一般課程:始業式及結業式(授予結業證書)。
(二)研習專題:
1、志工服務精神與實踐:為強化志工服務精神及內涵,透過課程,探討社會問題與案例分析,並根據當地社會需求,設計具體的志工服務計劃,有效將知識、技能與實作三方面進行整合。
2、團隊凝聚與團體動力:理解團隊凝聚力的核心概念,並掌握團體動力的基本理論與實踐,藉以提升團隊協作與溝通技巧,增強團隊的問題解決及創造力。
3、FASCA新生培訓實義:新生培訓為新加入成員之入門磚,因此在規劃課程與執行活動上尤為重要,藉由本課程瞭解如何統整新生培訓方向、設定學習目標並確保培訓內容與FASCA的核心精神一致,並在正確引導下,讓培訓能更具結構性、目標明確,也能使新加入的成員理解FASCA定位、建立團隊默契,並為未來的服務與活動奠定良好基礎。
(三)工作坊(包含經驗分享∕課後心得分享):訂定議題,視參與人數分組進行討論及互動交流。
捌、接待原則:
一、培訓期間學員之膳宿、交通安排及保險等,由主辦單位統籌安排。
二、培訓期間由主辦單位安排住宿,學員以2人1房為原則,如申請1人1房,應事先提出需求,並自付差額。
三、交通補助方面:
(一)搭乘飛機及火車:本會按各地區至主辦地區最直接航線經濟艙往返費用,定額補助部分機票款,惟購票實際金額低於補助金額者,以實付金額補助,超出補助額度部分自行負擔;搭乘火車者比照機票補助額度辦理。
(二)搭乘公車、地鐵、計程車或自駕等各式交通工具:鄰近地區人員搭乘前揭交通工具(搭乘飛機或火車無主辦單位接送機者,由機場或車站至活動地點之往返費用亦包含在內),補助額度則以各地區機票補助款之最低金額為上限。
(三)補助款在培訓期間核發,參訓學員搭乘飛機者應繳交購票證明與電子機票;搭乘其他交通工具者應繳交車票或單據,並簽收個人領據(依實際補助金額填寫),以憑辦理核銷。
活動開始
2026/03/27(GMT+8)
活動結束
2026/03/29(GMT+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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